上海金都塑料旅游用品厂(以下简称金都厂)法人代表肖继林十分茫然,他向崇明县公安局举报副厂长陆庆仁职务侵占,《侦查情况汇报》认为“陆庆仁已经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和客观表现形式,但是要确定陆庆仁的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还有欠缺”因而撤案,并让去法院自诉,法院审认为此案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应找去公安。就这样,肖继林的案子一年多来悬在了空中,至今没有结果。
2006年8月28日,记者在上海采访了金都厂的法人代表肖继林,他向记者述说了认识陆庆仁以及多年合作以及举报的经过。
“请君入瓮”
1986年8月,陆庆仁担任崇明县堡镇五效乡上海康效玩具厂法人代表,该厂主要为上海玩具二厂联营提供铁皮玩具加工业务。
1992年,随着上海玩具二厂的解体,康效玩具厂的经营状况也一落千丈。同年8月,五效乡政府对康效玩具厂进行改制,并组建了集体所有制企业金都厂,法定代表人为施文高。
2003年5月5日董事会会议再次对股权进行确认
金都厂成立之初,陆庆仁即与五效乡工业公司订立了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合同,明确由陆庆仁承包经营金都厂。
1997年6月,金都厂法人代表变更为陆庆仁。为了搞活金都厂,陆庆仁没少下功夫。
1995年下半年的一天,陆庆仁通过朋友认识了专门做玩具进出口业务的肖继林。
肖继林告诉记者:有一次早晨6点多种,陆庆仁就来到了我家楼下,他一直到8点才敲我家的门,并给我买好了早点。为了邀请我去崇明岛的工厂参观,他又花了100多元包了船上一个最好的房间,这些细致周到的服务,让我很是感动!
之后,我和金都厂便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我提供外贸加工订单,同时将生产所需的价值数十万元的模具无偿提供给金都厂使用,每年在原材料采购中还都为金都厂垫付巨额资金,用来购买原材料(如马口铁、音乐机芯、毛绒头、纸盒等)。肖继林平均每年给金都厂带来将近500万元的加工订单,从而救活了这个集体企业。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堡镇五效乡人民政府于1999年8月着手对金都厂实行经营机制的转换。
五效乡政府考虑到肖继林手中的大量外贸订单,同时肖继林又是当时金都厂唯一的客户,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求必须留住肖继林,时任五效乡政府党委书记石建新、乡长施伟达动员肖继林买下该厂,并答应所有工商登记等手续由我们政府包办了,你只要签字就可以了。为了调动陆庆仁的积极性,肖继林同意让出20%的股份给陆庆仁。
2003年3月17日,肖继林、陆庆仁等八人出资人民币17万元完成了金都厂的股份合作改造,并由肖继林任该厂法定代表人。肖继林一方五人出资13.6万元,占股80% ,陆庆仁一方三人出资3.4万元,占股20% 。厂房和土地向五效乡人民政府租赁并按约每年支付租金11.58万元 ,该厂的设备为买断经营。在金都厂改制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明确由董事陆庆仁负责企业的生产、日常管理,而董事长肖继林负责接洽生产订单、货款回笼。
坐收渔利
肖继林告诉记者:1999年金都厂改制至2004年底,五年来我为金都厂带来外贸加工订单累计超过2000万元。按照最低10%的利润计算,五年也应该有200多万元人民币的利润。而在此期间股东们却从未分配过红利。2004年9月我一再坚持下,陆庆仁提供了5年的财务报表,从报表上看,厂里的生产持续不断,但几乎没有利润,而报表中蹊跷的地方比比皆是。与此同时厂里的财务人员反映,从1999年—2004年间,陆庆仁作为分管经营管理的副厂长,指使其聘用的会计按照其要求做帐,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交任何财务资料供董事会年终审计、分红及做公司经营决策使用。五年来我和其他股东曾多次找陆庆仁要求提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最后都是不欢而散。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陆庆仁在崇明堡镇以及浦东已分别购置了价值估计超过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两套商品房,有很大的侵占资产的嫌疑。
2005年3月3日,董事会决定,由肖继林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
露出马脚
崇明县经侦大队接到市局的指示后,立即派人上门去金都厂查封了所有财务帐册,并指定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厂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的财务进行了司法审计。
结论自相矛盾的《侦查情况汇报》
崇明县公安局委托办理的专项审计报告
2005年3月30日,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给崇明县公安局的中狮审(2005)字第133号审计情况报告中证实之后,崇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沈凯峰、沈标在给局里的《侦查情况汇报》中认定:
1、金都厂在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12月底经营期间,帐面利润为人民币114565.72元,企业处于微利状态。
2、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之间,陆庆仁利用管理企业职务之便利,指使财务人员编造陆忠发等12人的人名,需列工资后从金都厂套取现金人民币20.5万元、职工加班伙食补贴、厂长基金,但无使用明细。
3、2002年至2004年1月间,陆庆仁分三次以发年终奖为由,通过现金支票的形式从金都厂帐上提现共计人民币16.1万元。但无领取奖金人亲笔签名。经查,3年间陆庆仁向职工分发年终奖金共计人民币13.54元,余款2.56万元归陆庆仁所得。
4、 2004年7月12日金都厂以转帐支票形式向堡镇镇财政所支付金都厂厂房转让费人民币30万元,财政所将此笔款项列入暂存款科目中,未向金都厂提供受款结算凭证,也未办理有关厂房产权过户转让手续。(后调查得知,陆庆仁以私人名义买下金都厂厂房产权,却挪用公司财产支付相关费用。该厂土地原为租赁使用,多年来租赁款均及时结算清楚。)
5、 经清查盘算发现财务少计销售收入人民币278706.37元。
6、 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金都厂分3次以现金支票和现金形式向崇明县五效运输站支付共计人民币5.31万元运费,同时五效运输站提供4张运输发票。陆庆仁称,因金都厂出货任务紧,自己工厂汽车来不及送货而租车运货形成的上述运费,但是承运人无法提供运输发票入帐,故在陆庆仁的授意下,由财务人员张建娥到五效运输站代开的以上发票。
公安撤案
说明:由于摄影者水平”业余“,拍摄的这幅照片有点“歪”
让肖继林意想不到的是,崇明县公安局于2005年7月26日向肖继林口头传达了撤案的决定(崇公经字13号),他们的理由是:《侦查情况汇报》第五项(司法审计情况)中的第2、3、6条中的行为,已经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和客观表现形式,但是陆庆仁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证据不足。
当肖继林来到公安局询问情况时,他们的答复是,属于工厂内部民事纠纷,让肖继林去法院诉讼。
肖继林的委托律师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讲述了案情,得到的答复是,案件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法院不能立案,应该去找公安局。
几个月的奔走毫无结果,肖继林向检察机关求助,要求监督立案,检察院的答复更让肖继林失望:陆庆仁的行为客观上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主观上还没有构成犯罪。
看着眼前一叠厚厚的卷宗,肖继林满脸愁容地对记者说:这一年多来,我不但损失订单600多万元,金都厂也因此关门倒闭,而且还要面对由于陆庆仁在经营期间造成的10多家工厂的加工欠款的诉讼以及数十名工人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
2005年9月,在陆庆仁“运作”下,先后有55名工人向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制裁,索要工资11.4万元。金都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以金都厂给付陆庆仁等55人生活费33000元了结此案。
说起官司,肖继林一肚子苦水:“我平时对工人很好,怎么会这么多人一起诉讼呢?当我打电话询问一位工人,他对我说:“我怎么会告你呢?后来我们才知道,都是陆庆仁这个赤佬搞的鬼,有一天他拿着打印好的名单来让大家签字,说是只要签了字就可以领到钱,我们都稀里糊涂的签了,又有谁知道这个瘪三是在征集集体诉讼名单。
事出有因
沈凯峰为了保住自家违章建造的偏房,给了镇领导一个“面子”
在经侦大队的《侦察情况汇报》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改制后的金都厂完全是按照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关章程实施对企业的管理、经营。同时通过了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年检,得到了法律意义上的确认。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金都厂的企业形态合法。肖继林作为金都厂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有权主张他对利润分配的权利......从目前侦察情况来看,陆庆仁在上述第五项《司法审计情况》中的第2、3、6条中的行为,已经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和客观表现形式,但是要确定陆庆仁的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还是有欠缺的,有待进一步调查!
既然“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和客观表现形式,为何又出现了“要确定陆庆仁的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还是有欠缺。”这样前后自相矛盾的结论呢?
“今年1月中旬,陆庆仁的律师来到我的家,说要和我调解。”肖继林对记者说,
当时陆的律师说了一些耐人寻味的话:当初陆庆仁一出事情,我到处帮他找人,为了保证他不被抓,花了大量的钱,事实证明我办到了,现在为这个事情他经济非常困难,希望你捐弃前嫌和陆庆仁继续合作。
肖继林告诉记者:自从公安局立案以后,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为了配合公安局办案,我每个月都要去崇明县2-3次,每次去都要给沈凯峰带两条硬中华烟。一次办案人沈凯峰让我到他家里接他一起出去办事,我来到了崇明县堡镇堡港村618号,当和他聊起我的案子时,他和我说过这样一段话:陆庆仁不知道来我家多少趟了,人情肯定是有的,沈凯峰指着自己家东屋的偏房说,我这属于违章建筑,本来要拆除的,我的老婆就在堡镇派出所工作,镇里的某些领导来为陆庆仁说情,你说我能不给他面子吗?你也要想开一些,脑子别这么死,我在这里有很多关系,你如果想办厂的话可以和我合作,我来当你的法律顾问,他们总会给我面子,不要和陆庆仁搞下去了。
肖继林已经停产,但陆庆仁却在利用肖继林的设备及模具偷偷的生产。
8月29日,记者来到崇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访,倪副大队长接待了记者,记者刚刚拿出材料还没有说话,这位副大队长问“是不是为了金都厂的事情?”记者对倪说,有知情人说崇明县公安局先后有几份《侦察情况汇报》,不知道内容是否有区别,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核实一下,另外想知道这份报告结论前后矛盾的原因。“我做不了主,需要请示领导。”说完,倪拿起电话,请示完毕后对记者说:“很对不起啊,我们领导说了,如果要采访这个案件的话,必须要经过我们公安局宣传处,这是我们内部的规定。”
在崇明县,一位公安局不愿披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肖继林是市区的人,陆庆仁是我们崇明人,受到我们的保护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崇明县公安局怎么会抓自己崇明县的人呢?肖继林到哪里告都没有用,因为连我们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总队长和另外两名副总队长都是我们崇明县人。
说完,他神秘的笑了笑。
作者简介
李新德――安徽人,2003年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并于2004年首发“下跪副市长丑行录”一文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民间反腐网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长》(城市快报)、《他们最害怕光》(中国青年报)、《中国网络自由飞翔的雄鹰》(路透社)、《互联网改变中国政治版图》(纽约时报)、《每个贪官的背后至少一个情妇》(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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