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大辛峰村民大山(化名)反映,大辛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周长明,利用职务之便在他在建设及经营大棚期间多次设卡,收受贿赂。
购买的名画及发票购买烟酒的收据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 大山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
2008年2月22日,他租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大辛峰村民小易(化名)的土地18.7亩,2009年7月,申请建设大棚9栋,同年11月签订了大棚建设合同。
2010年3月底开始施工建设,他与周长明的“交易”由此开始。
由于建设大棚需要水电,他求助相邻的土地承包户老许(化名)帮忙,从他的地里接通水电。2010年4月23日,大辛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周长明派电工刘某到地里断电,并扬言“电工不把电断了,就回家不要在干了。”
断电后大山只能靠发电机发电,共66天租金花费3300元人民币。使用柴油12桶,费用为12000元人民币。
大棚建成后,多次与周长明交涉水电的问题,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于2011年春节前买了一箱五粮液、四条中华烟送到周长明家里,春节后周书记同意了给我的大棚供水电。
2011年11月大棚验收合格,国家为每个大棚补助3万元,共计27万元人民币,却迟迟收不到补助款。只好与周长明书记进行交涉,在交涉的过程中,周长明多次提到喜欢字画,并表示如果给他置办一幅他喜欢的字画,就可以帮忙要回补贴。
2012年1月12日我在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拍得娄师白字画一幅,价值28000元人民币,送给了周长明书记。几天后就领到了国家补助的27万元补贴款。
大山说,在大辛峰村种地的4年里,举步维艰。在建大棚的过程中和建成后,周长明书记为了给自己创造索贿的条件,数次给我所建的大棚下发违建通知书。办一点小事儿,不送礼都不成,无路可走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反映材料递交无数均石沉大海。
2012年5月8日大山将周明长的受贿事实及相关视频资料一并举报给当地公安局,公安局出具了接受案件回执单,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任何的回音。
2012年12月10日大山又将此事反应到镇纪委,镇纪委就是本着给协调的基础来谈。
此事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及相关领导的重视!
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记者 王珍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