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法治中国 >> 深度报道

郑州中院公然挑战仲裁法:不予执行生效仲裁调解书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  作者:纪晓澜 陈立军   2013-05-03

核心提示:

 

债权转股权,该股权所属公司频繁变更挂名股东导致转让未果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仲裁。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被申请公司新法人代表以“不知情”及“假公章”等为借口,向郑州中院递交不予执行申请书,被中院违法受理。在公章鉴定为真、认定被申请公司代理律师代理权有效、查明仲裁审理期间被申请公司频繁更换法人代表等一系列事实面前,郑州中院竟然对该生效仲裁调解书作出裁定:不予执行。

 

张桃花:债权转股权未果 申请仲裁 

 

张桃花十几岁就在父亲带领下在商界打拼,以诚信为本,几十年风雨艰辛,为河南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她做梦也没想到,与郭锦波的相识,使她陷入了一个经济纠纷的漩涡。

 

20112月,河南省郑州市李树森、张桃花经人介绍与郑州东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泽公司)的实际投资人郭锦波相识,知其在郑汴路拍得一块土地,郭锦波以东泽公司需要继续完善和办理土地开发后续手续为由,多次向李、张二人借款,总额高达1.5亿元。    

 

借款到期,讨债未果。经协商,郭锦波及东泽公司法人代表司文江(郭锦波的亲戚、郭锦波在东泽公司股权的代持人)与李树森张桃花、签订了《郑州东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郭负责将东泽公司股权过户给李树森和张桃花,用于清偿欠款,三日内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该公司股权登记在他人名下,虽多次催促,过户手续终未办理。

 

2012312日,李树森、张桃花二人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合同纠纷仲裁申请。201266日上午仲裁庭开庭审理,随后仲裁委组织申请方和被申请方进行调解,并于2012815日作出(2012)郑仲调字第133号仲裁调解书,就清偿事宜,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约定,规定时间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李树森、张桃花支付约定款项,张桃花归还其所持有的东泽公司的一切手续原件,以及对查封土地进行解封;郭锦波将其持有对常济中(淙)的1000万元债务转让给张桃花;协议生效后张桃花将持有的河南省万基置业有限公司及嘉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购房协议退还给被申请人等事宜。被申请人郭锦波、司文江、东泽公司对还款承担连带责任。逾期不还款的,可以拍卖东泽公司的土地进行优先清偿。

 

东泽公司:频繁变更法人代表 助郭锦波“金蝉脱壳”  

以下是此案件部分时间与发生事件摘录:

2011101日,东泽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郭锦波办理一切业务活动:如方案确定、合同签订、股权转让、贷款等事宜。

20111028日,郭锦波、司文江与张桃花、李树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时东泽公司法人代表及登记股东是司文江)

2012312日,李树森、张桃花向郑州市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66日,仲裁庭开庭审理;815日,仲裁委作出(2012)郑仲调字第133号《仲裁调解书》。

◎在李树森、张桃花申请仲裁到仲裁委作出仲裁调解书的5个月之间,东泽公司频繁更换股东及法人代表:

201223日,股东为王晓军、高巍,法定代表人为司文江

2012425日,股东为王晓军、燕晓伟,法定代表人为司文江

201261日,向仲裁委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司文江为东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266日,法人代表由司文江变更为汪子楠

2012710日,法人代表由汪子楠变更为王晓军

综上,在李树森、张桃花提出仲裁申请期间,6月到7月,仅一月有余,东泽公司就两次变更法人代表,这样频繁变更法人意欲何为?相信至此,公众已经看清郭锦波的司马昭之心——这个合同纠纷案看似迷雾重重,而实际上却是郭锦波欲单方毁约而使的金蝉脱壳之计。

 

据悉,郭锦波是焦作市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焦作市人大代表,焦作市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河南省十大创业之星”、“落实全省统一战线十件实事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然而近年来,在郑州有多家公司及个人因欠款等问题状告郭锦波及其万基联合集团相关的公司,张桃花、李树森与郭锦波等人的纠纷只暴露了冰山一角。

 

实在不愿相信一串闪耀光环背后竟掩盖着不可告人的卑劣行径。笔者以为,在商界失去诚信,无疑是饮鸩止渴,自掘坟墓。做官也好,经商也罢,每个人都应在社会的规则法度中实现价值,追求利润,底线是不伤害他人。法制社会,以身拭法者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也终将被社会所唾弃。 

    

郑州中院公然挑战仲裁法:不予执行生效仲裁调解书

20121019日,郑州中院向东泽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中,东泽公司新任法人代表王晓军以自己对仲裁程序毫不知情,张桃花等人伪造公章、冒名顶替、制造虚假仲裁案为由向法院提交不予执行申请书。

 

据了解,王晓军曾与李树森、张桃花一样是郭锦波的债主,在李树森、张桃花申请仲裁期间,他却摇身变成了东泽公司的法人代表。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背相关司法解释,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对已经仲裁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案外调查、公章鉴定等一系列“翻烧饼”式的审理,作出(2012)郑执一字第442号执行裁定书:对郑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郑仲调字第133号调解书,不予执行。

 

笔者认为这一行为显然于法无据。它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仲裁司法监督有限原则、僭越了仲裁作为独立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损害了仲裁与司法有机衔接的法定机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为什么郑州中院执法者却视而不见?是什么让他们逾越正义和法律界限?是什么让他们滥用权力?难道有什么巨大的利益驱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应当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八大和两会的召开,将阳光司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作为法院,只有准确界定司法界限,防止滥用权力,通过司法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

 

日前,相关部门对此事已介入调查,本网将进一步追踪报道。

 

 

编辑/方圆


  河北省故城县一人大常委委员被指..      维权上访十余年 正义缘何难伸张
相关评论:
IP:114.245.*  于2013-07-15  发表评论:
这个人大代表看来是当到头了,快自动请辞算了!
IP:114.245.*  于2013-07-15  发表评论:
这个人大代表是谁选的?哪个人投了他的票??在本人看来,一定是用钱买的,嘿嘿!
IP:222.136.*  于2013-07-11  发表评论:
郭锦波是人大代表,非法集资诈骗老百姓十几个亿都几年了却还是稳座钓鱼台,老百姓上访也没用,哎,当官的呀,痛心,,,,,,
IP:114.245.*  于2013-05-21  发表评论:
玩弄法律的流氓
IP:221.222.*  于2013-05-12  发表评论:
法院不懂法这叫什么法院
IP:221.222.*  于2013-05-10  发表评论:
法官睁着眼瞎判案,是什么力量的驱使?当然是Mony!要揪出幕后操纵者!
IP:114.245.*  于2013-05-09  发表评论:
嘿嘿,这就是在和法律叫板!咱们都拭目以待吧,看最终的结果!
IP:114.245.*  于2013-05-09  发表评论:
这郑州中院太大胆了,法律上明文规定,他们却可心逆法而行,他以为他至高无上啊,没有敢管他们不成?
IP:218.28.1*  于2013-05-0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这里面一定有巨大地利益和后台关系在里面,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违法办案!!!
IP:219.155.*  于2013-05-06  发表评论:
法院,只有准确界定司法界限,防止滥用权力,通过司法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 说得好!!
IP:114.245.*  于2013-05-06  发表评论:
郑州中院经常办冤假错案,这个衙门口经常有打横幅喊冤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查一下他的孙子!
IP:114.245.*  于2013-05-06  发表评论:
不该法院管的法院凭什么管?法院就大呀?法官的权比法还大?
IP:114.245.*  于2013-05-03  发表评论: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我看那个郭锦波早就惦记上张桃花的钱了 太可恨了
我要发表留言:
  • 昵称:

  • 文字最大长度: 300.
    发表留言注意事项
    1.在您发表评论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冤案是如何“泡制”的
    ·  连云港千名民办教师给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  河北高阳:建设“大跃进” 拆迁“诛九族”
    ·  河南新乡:“中国公路”匝道违法查车起风波
    ·  律政先锋刘光凯:捍卫正义,法治兴国
    ·  徐静
    ·  指控刑讯逼供:张玉荣为夫伸冤掀起网络狂潮
    ·  狗狗寂寞了
    ·  张星水
    ·  寻官更应报官
    ·  美国出兵海地
    ·  四川三台:非正式编制拷问国务院政策遭遇“歪嘴和尚”
    ·  南京:大水漫城 男子当街玩帆板(图)
    ·  内地首度公开日军轰炸延安图像(图)
    ·  四川宜宾景区妇女雕像遭男子搂抱摸胸(图)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世上没有法外之地,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在此发表评论:情况属实,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宿迁绝不是法外之地
    ·  在此发表评论必须严惩偷工减料、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昧良心的施工方老板,应当得到法律..
    ·  真事,恶势力太猖狂
    ·  
    ·  这帮人不知干了多少这样的烂工程,下次不敢上高速了,上高速也不敢通过隧道了,通过隧..
    ·  在此发表评论那个房子下边水池里的鱼好多,钓起来好多,没敢吃
    ·  在此发表评信阳市领导不不作为
    ·  第三:“复函”解释亿阳目前正处于基建阶段,建设厂房及安装设备需平整场地和剥离部分..
    ·  作为一个祖辈生活在辉县的常村镇人对“核查函的复函”回复内容感觉滑稽可笑且无奈至极..
    ·  国家才成立了11个打黑除恶督察组,辉县和亿阳公司敢不敢让督察组来查查??如果有问..
    ·  怎么没人为辉县政府说话?是真的不?辉县政府应该出来辩解的呀!
    ·  唉! 官官相护,民不聊生, 民是斗不过官的。
    豁免条款--版权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今日华夏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人民中国网.中国
    人民中国传媒集团  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联合主办
    人民中国传媒注册登记证(2004)第888800号
    商业登记证号:(2004)34373914-000号
    互联网新闻资质证书(2015)第34373914-008号
    地址: 香港灣仔駱克道315-321號駱基中心23樓C室; FLAT C,23/F,LUCKY PLAZA,315-321 LOCKHART ROAD,WANCHAI,HONG KONG
    电话:00852-31712350,6750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