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同志您好;我叫朱孟德,男,70岁,山西省侯马市张村办事处大南庄村2组村民,我自物农,与我的4个儿子都是地地道道靠种地生活的农民,可以说,土地就是我们全家二十多口人的命根子。现在,企业想方设法要占去我们的口粮田,我不同意出让,是否违法?1999年4月1日,我和我4个儿子根据党中央延长土地承包期政策和《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列》之规定,同大南庄村委会分别签订了《侯马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按照发包方,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条款内容签名盖章。《合同》明确规定“承包期30年(即1999年4月1日至2029年4月1日。) 当时我家承包的地块远离村庄,是同类土地质量最好的耕地,一家人十分高兴,为了方便耕种和管理,我在地里盖起简易房,同老伴常年住在田间,长达10几年,每年收入颇丰,至今还住在田间。去年,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要在我的口粮田上检企业。我们认为离开土地,就艰难生存,坚决不同意。为此,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非法取得了,我的地块国有地使用权,于去年腊月将我起诉到法院,并于今年3月19日该公司与我对薄公堂。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证据力争,法院也没做出名去评论 近日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派保安人员,通知我腾出土地,我没有办法,这就意味着我家承包三十年的口粮田将要弃耕建企业。对此,我该咋办。 2013年5月18日 (注:联系电话1393577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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