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在线河北沧州讯:今天上午(5月23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青县冯官屯村干部违法批准开发商在耕地里建设居民楼。他们请求上级领导对此引起关注,并请有关部门下令停止其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采访。举报者介绍,青县冯官屯村共有村民1000余人,220户,在村后边有一块菜园地42亩,几十年来,家家户户都在这里种植蔬菜。2010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决定将这40多亩菜园地转卖给开发商建筑小产权商品楼。广大村民不同意在菜园里建楼,联名多次到青县国土局上访,青县国土局曾多次对开发商下达停工令,后来开发商又偷偷地开工了,村民们也没有办法。
村民们说:“开发商在垫楼基础时将村南约100亩耕地挖掘一米多深,无法耕种了,连续三年荒芜着,地里长满了野草。原本好好地粮田,现在却变成了草地,实在令人气愤!”
《中华人民人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护国土资源不受破坏,让村民继续在这里种菜,他们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菜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