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强调: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对于这几项承诺中央政府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然而地方又是怎样贯彻执行的呢?
新镇政府新建豪华办公楼 人均面积几十平方米
近日,本社连续接到河北省文安县新镇的群众反映称,新镇人民政府耗巨资建设豪华办公楼。
6月6日,记者一行来到河北省文安县新镇,在群众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正在建设的豪华办公楼,该办公楼约高7层,每层有数量不等办公室,其中党政办公室50余平米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办公楼前面广场上是一个巨型的大理石块,上面雕刻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
据了解,该新镇政府有30多名工作人员,但是该镇政府却投巨资,修建了一栋如此豪华的办公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中办发〔2007〕11号)中明确要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行署)审批。
根据上述规定,乡镇机关要建设办公楼必须经市(地)一级政府批准,县一级政府都无权批准。那么,新镇政府新建设的办公楼有没有获得廊坊市政府的批准呢?
办公楼建筑面积、造价大大超标
文安县新镇人民政府新建设的豪华办公楼,不仅人均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综合造价均达到、甚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省部级党政机关的标准,而且该项目在建筑面积和投资总额上也远远超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省直厅(局)级单位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行署)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2年7月9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布,规定政府各部门应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服务或购建豪华办公用房,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严重违反的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天价政府采购、超标购置公务车、购建豪华办公楼等问题由来已久,究其原因,违规成本低是一个重要原因。
以办公楼为例,虽然在许多地方,超标建办公楼几乎成了一场竞赛,一个街道办办公楼能建得比省政府的还气派,一个县政府的办公楼甚至超过8个美国白宫,一个公路局的办公楼比宾馆度假村还豪奢,但是,这些豪华办公楼很少有被查处的,即便媒体和网络曝光之后进行查处,也往往是不痛不痒地批评一下,要求整改了事。如此暧昧的处理,怎会给违规官员以触动,以儆后来者?
如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了对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等挥霍公款行为的处罚措施,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当建豪华办公用房必须以乌纱帽为代价,看谁还敢越雷池一步?以刚性法规遏止行政浪费,这是打造廉洁政府,清肃吏治的必须之举。
不过,刚性的法规惟有不折不扣地执行,才有生命力和公信力,购建豪华办公楼等行为可撤职的条款既然在纸面上明确,下一步,是应让其从纸面走入现实,得到实施。
公众期待“撤职”能够阻止“豪华办公楼”的浮夸奢靡之风。如果以后还有官员敢顶风违规建设豪华办公楼,那有关部门就可以据此问责,直至摘去那些违规官员的乌纱帽,并拍卖掉一批超标政府办公楼,树立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威慑力。
如果说购奢侈品、购豪华车的行为较为隐蔽的话,建豪华办公楼,却是丝毫藏不住的,一栋栋招摇的政府办公楼,就是一封封举报信。好的法规出台,关键在执行。希望无论什么级别的官员,都能为其挥霍浪费、违规违纪付出代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不但要成为一次郑重的政治宣示,更要成为一条官员看得见、碰不得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