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接到投诉:湖南省桑植县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公司相关人员拒不执行上级医保政策,采取欺骗手段,将粮食购销企业的退休职工当破产企业职工对待,迫使他们个人交纳大病统筹费用等事宜。该企业退休职工代表发来大量的证据图片证明其身份不属于破产企业职工,希望湖南桑植县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政策、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投诉内容及证据图片如下:
我们是湖南省桑植县粮食购销企业的退休职工。从参加工作伊始到退休,绝大部分都长期从事粮食工作。
2000年6月桑植县粮食局根据《桑体改委[2000]3号文件》(见附件1)对独立核算的八个粮食附营企业依法进行破产,对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以签协议(附件2),即医疗保险、福利等一次性包干补偿壹万元的方式给予安置。改制破产工作到2002年中旬全面结束。我们不属八个破产企业范围(见附图3)而是正常承担国家储备粮食任务的购销企业。其性质为国有企业。后来,原粮食局局长长征公司(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熊庭祥(已双开)以1.437%参股,购销公司以98.563%控股,改为国有控股企业。对在职职工身份进行了全面置换,而对原公司退休职工未作任何安置。其医疗保险和福利关系仍在粮食购销公司。其医疗保险从医保局组建以来都是以单位参保,不存在以个人身份参保和交纳。
2008年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公司相关人员拒不执行上级医保政策,采取欺骗手段,逼迫我们个人交纳大病统筹费用,并两年交现金到公司,后又改为与医保局签订协议,从退休金中扣缴大病统筹费用(年308元),不缴大病统筹费用就不报销住院费。把我们视同破产企业职工对待。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我们无法接受。其理由是:1、我们不属8个附营破产企业范围之内。2、企业性质改变也没给我们任何安置和补偿。3、按照湘劳社政字(2007)11号、张人社发(2010)13号、张政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退休职工交纳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费。
2013年3月18日开始,我们集体上访找粮食局讨要公道,而粮食局领导和公司相关人员不看整个文件内容,断章取义,歪曲政策,并找各种借口拒绝交纳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我们讲清理,他们讲政策,我们讲政策,他们就耍赖,故意制造矛盾,把退休职工树立成对立面。
5月7日,我们先后给县纪委,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并金县长和李县长,县信访局等单位和相关领导递交了关于要求解决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的报告,并提出了不交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就给我们一次性安置的合理要求。至今无任何回复,也就是说相关领导视而不见,没有予以重视。特别气愤的是:2013年5月14日我们到医保局咨询政策时,并请粮食局副局长向永东当面听医保局相关领导讲解张人社发(2010)13号(见附件4)、张政办(2012)18号文件(附件5),县医保局的向局长对两份文件的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费用由单位或个人交纳解释的十分清楚。即:有单位的由单位交纳,没有单位的由个人交纳。县粮食局副局长向永东又把我们推向社保局和社会。5月27日粮食局在给劳动监察队的答复意见和理由中:(1)(2)(3)条全是假话连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公开把我们推向社会,说我们所有关系也因退休进入社保与企业再无关系。请问,我们在粮食战线工作了几十年,我们的医疗保险和福利关系应该在那里?我们都是老粮食工作者,长期以来粮食局政企不分,为什么给在职和机关退休人员交纳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费用,把我们企业退休职工甩到一边不管?天理何在?
综上所述,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拒不执行上级政策,不顾社会大局稳定,故意刁难我们退休老人,扼杀我们的生存权利,以权欺压弱势群体,政府领导视而不见,逼我们上访、群访。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了我们的人格尊严,我们将誓死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望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能派记者前往调查采访,得到社会关注,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帮我们这些退休老人维护合法权益!
桑植县粮食购销公司全体退休职工签名
编辑/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