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许农机局违法查车致女大学生伤残案 再审判赔47万
一场永远无法圆满的事件终于画上接近圆满的句号
2008年11月24日,在河南省通许县,一场人祸正逼近王红、吴金梦母女。该县农机局五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拦截一辆农用车,驾驶员操作失控,将躲在路边的母女二人撞进路旁深沟。母女俩及农用车驾驶员都受了伤,而制造惨案的五人却见死不救,逃之夭夭。伤者被目击群众打120送往医院。经诊断,吴金梦骨盆粉碎性骨折,王红断了两根肋骨。后分别鉴定为七级伤残和轻伤。
五公职人员虽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但吴金梦只得到了可怜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得到的行政赔偿却没有得到。王红母女到法院申请赔偿,法院不立案,王红上访又遭拘留。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万般无奈,吴金梦向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发来求助信。2012年2月底,联合会指派副秘书长季庆云前往通许调查,撰文《河南通许:谁该为吴金梦的伤残负责》,呼吁当地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王红母女的伤残问题;2012年3月6日,人民中国网发评论员文章《包青天执政地法理何在》;2012年5月,联合会发起网上电子签名得到社会各届人士的强烈支持;5月5日,人民中国网发表给开封市委书记祈金立的公开信《祈金立书记:请以父亲的名义,做吴金梦的救命稻草》;2012年6月1日,人民中国网发表吴金梦给通许县委书记的公开信《高书记,我想做您的女儿》。上述文章均被多家网站转载。得到通许县委的重视,并成立由政法委书记马继宏为组长的调查组,对吴金梦事件进行调查......马书记与王红母女、联合会副秘书长季庆云、陈立军就此案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事实真相后,由通许县人民法院立案再审。2013年4月3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决定不公开开庭。王红、吴金梦及代理律师卞申高到庭参与诉讼。2012年5月21日,再审下达判决书,判农机局负有行政责任,赔偿吴金梦伤残金、精神损失费等计470514元。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一场无法圆满的事件终于画上了接近圆满的句号。
王红母女表示,感谢媒体的关注,感谢社会各届人士的支持,更加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她们沐浴了太阳的光辉。她们说,对大家的关注无以为报,只能用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为社会多做贡献,有一分热,发一份光。
注:王红、吴金梦母女二人通过人民中国网对签名支持她们的各界人士人士表示衷心感谢!祝好人一生平安!
特别鸣谢:
季庆云、李新德、丁 毅、李友安、尹艳友、朱孔剑、陈 述、王为相、贾洪钟、葛恒水、黄 勇、李堂平、樊 越、徐 华、陈立军、王建利、李跃喜、乌 恩、倪发堂、林爱南、王青霞、肖同顺、吴兴法、林普权、贾振玲、石 磊、李乃站、王德军、沈炳祥、何 淼、启尧、宋栓照、刁云忠、杭庆来、李进仓、范新平、姚征亿、彭永胜、俱 瑞、黄绪春、法之友、高凡、于俊和、赵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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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