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元的河南省濮阳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为尽快获取资金,非法使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肖像作“代言”,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截止目前,据保守计算,该公司已经无证销售房屋数上千套,涉嫌非法集资数额达数亿元。
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濮阳市区居民投诉,反映位于濮阳市昆吾路与绿城路交汇处向北500米路西的“棕榈泉”高档住宅项目,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故意制造房屋热销假象,趁机倾销商品住房,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所谓的商品房,至今还没出地面,就敢公开“售房”?
前不久,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的“棕榈泉二期·铂宫”销售中心进行暗访。据接待记者“置业顾问”介绍,一期房源1500套已经基本销完,剩下的只有几套小户型和中等户型房源。看到记者似乎有些犹疑,这位“置业顾问”主动推荐,说二期正在报名,马上就可以认购了。记者让其填写过“置业计划”后,以“需要与家人商量”为由,留下联系方式脱身离开。
回到宾馆,记者翻阅印刷精美的 “打动世界的新区梦想”的“棕榈泉二期·铂宫”宣传页,接近半个页面位置,醒目地以“中国梦”为题,使用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讲话的图片。在其下面,就是 “棕榈泉”所处地段、位置、升值空间及房型展示。不仅如此,该项目更是煞有介事地与濮阳市的重点项目相提并论,制造“棕榈泉”就是市委、市政府项目之一的假象。
自吹自擂的“棕榈泉”居然让习主席来“代言”
正是利用购房者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加之利用艺人演出、VIP认购、奖励双飞旅游、赠送礼品等诱惑招数,不少心态摇摆不定的人乖乖就范。据称,曾经短短两个小时内,“棕榈泉”就创造了400套房子被抢购“奇迹”!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按照一套房子平均首付15万元计算,1500套房子的首付款就是2.25亿元左右,而这2.25亿元本应在濮阳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才缴纳,而该项目现在收取首付款不但涉嫌违法销售,而且从现在到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产生的法定滋息,很明显属于“不当得利”,有非法融资之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赫然列为该条禁止行为“其中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第二项。
2007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22号)第二条规定: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或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所称广告是这样解释的,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而对所称广告主也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广告管理法规,非法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形象、言论进行广告宣传。有的将领导人视察工作、参观、接见及日常生活的照片嫁接到广告宣传中;有的想尽办法获取与领导人合影,印成画册,在各种场合,大肆进行广告渲染;有的采取不正当手段,将产品与领导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借以进行广告宣传。这种将党和国家领导人用于广告内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领导人的人身权利,有损党和国家的尊严。濮阳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页上擅自使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肖像,非法圈钱意图昭然若揭。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