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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潮阳:违占耕地建豪华家祠依然矗立

文章来源:  作者:   2013-08-14

 ——潮阳区、镇两级部门被疑弄虚作假  欺瞒省市纪委

 本网讯(记者:牟财源、宁书红)近日,村民再次向媒体举报:潮阳区谷饶镇新寮村原支部书记张发违法占有近百亩地建造豪华家祠一案,仍未得到依法处理!张发侵占的近百亩土地依然操控在其手上;地面上几十亩违建物仍然没按法定程序没收;犯罪嫌疑人张发依然没有得到实质性追究。张发的违建物依然矗立,张发依然在里面自由的居住!

村民质疑:既然张发侵占的土地被收回,违建物被没收,财产就是区政府的了,为何张发还居住在里面?

既然认定张发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何没有对其采取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2006年区国土局接市国土局转来的群众举报信,对张瑞发违建占地一案进行了调查,认定“新寮村委会于19962月通过两委干部会议,在该村的九文龙洋坊安排10亩地给村民张瑞发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并同年进行填土及动工建设,该洋坊已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面积共6.2亩,未建3.8亩,”“属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行为,依据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原《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处以张瑞发厂占用土地面积6.2亩(折4133.33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处41333.3元”。

2009年,区国土局接到市国土局转来的市纪委批转的以及市政府纠风办转来的国务院纠风办批转的群众举报信,区国土局对此案重新调查,结果是“张瑞发自1996年以来,共非法占用耕地46.62亩,其中已造成耕地严重毁坏面积19.842亩,”“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091010日将张瑞发案件移交潮阳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张瑞发于同年1212日被刑事拘留,此案2010111日移交潮阳区检察院,118日批准逮捕。2010322日,潮阳区国土局《复函》给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称:"......3、在调查期间,张发(张瑞发)对其非法占用耕地面积19.842亩组织整改,拆除内外围墙,运走砖块和废土,进行翻土、填土,并种上香蕉、甘蔗等作物面积10.8368,未整改面积9.0052(建筑面积6.378,通道、埕地面积2.6272)”,张瑞发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9.0052,改在刑事立案标准10亩以下,随即被检察院公诉科取保候审,变相恢复自由,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潮阳区人民法院于20111212日裁定准许潮阳区检察院的撤诉。 

20129月,《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几十家媒体对张瑞发违法占用耕地建家祠豪宅进行报道,省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对此案进行查处。省纪委监察厅领导于2013118日专程到现场调研并指导督查此案,适逢十八大召开在即,处于敏感维稳期,此案被冷处理至今。在此期间,国土部门和谷饶镇委镇政府加紧到新寮村造假办案,近期,村干部接到通知,张瑞发违建占地的面积以调整为13.705亩,拟判缓刑,张瑞发将再一次逃避法律的制裁。

     村民们质疑重重,为什么同一块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同一群违法建筑物,同一部门的调查,竟然因为督办部门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违占违建面积!违占面积从10亩到46.62亩,违建面积从6.2亩到19.842亩到9.0052亩到13.705亩,到底哪两个是真的?或许都是假的!村民们更相信自己:张发围墙内占地近50亩,围墙外也有近50亩。围墙虽然拆了,但又围着铁网;围墙外的临时厂房虽然拆了,但依然种着张发的果树。

两次没收都是虚晃一枪 

区国土局2009109日《谷饶镇新寮村原村民张瑞发用地问题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因张瑞发在新寮九文龙洋的用地已形成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予以没收;”没依法出具法定没收单据。

2013228,谷饶镇政府到新寮村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宣布没收张发违建物。也没出具法定没收单据。

没有法律效果。依照《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换句话说,由于故意不使用法定程序没收,张发仍然还是违建物的实际业主。

法院裁定都是免于羁押 

2011221,潮阳区检察院就张发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潮阳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9日,以该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诉,法院于同年1212日裁定准许撤诉。张发免于羁押!

20135月份,潮阳区法院上报区有关部门,拟对张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理由是:本案发案时间长,案发后被告人张发积极配合对被毁坏耕地进行整改,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以及其年近七十岁,热心公益事业等情节,基本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张发犯罪免于羁押!

熟悉张发的人都知道,张发又名张瑞发,原系新寮村支部书记,下海后做过假药被判过刑,现在还不止一个老婆,其非法占地案被举报七年,一直没得到根本整改,哪来的“案发后被告人张发积极配合对被毁坏耕地进行整改,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定缓刑规定在75周岁以上,张发出生于1945719日,现年68岁,距离75周岁还有7年,哪来符合法定年龄?张发非法占用近百亩耕地,其所谓被区认定为修路的公益事业全新寮村都知道是假的,那是镇里捏造的,哪来的热心于公益事业?缓刑的理由根本就是弄虚作假!其目的就是为张发免于受到实质性的刑事追究,免于刑事羁押! 

  张发自1996年以办厂为名向新寮、案前、石光三村购买农用地10亩,未经任何行政许可,建造豪华家祠“文龙园”,围墙内外共占地近100亩,其中围墙内近50亩,围墙外也有近50亩地种水果树。群众举报后,国土、公安、纪委自2006年以来不断调查,一直认定为违建物,《羊城晚报》等南方传媒记者也深度调查证实,张氏宗祠不在新寮村。可是,镇区两级为何给省市纪委汇报张发的违建物为张氏宗祠呢?为什么要将个人犯罪引导为张氏集体犯罪?难道张氏宗亲就可以违法占用农地?这不是在激化矛盾吗?

雇人求情怎成张氏维稳事件 

 张发的非法占用土地与原来的村干部张某是一直勾结在一起的,张某退休后进入理事会任副会长,张发便利用其畏罪心里,拉拢他雇佣一些房亲向镇里求情,镇里便以此为借口和区国土局联合向区里汇报存在张氏宗亲不稳定事件并捏造说做了多少工作。其实,张发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其一人的事情,与张氏宗亲没有任何瓜葛,张氏宗亲也希望政府尽早依法严惩张发,以免其玷污张氏名声!张发雇人求情,怎么就成了张氏宗亲的维稳事件?

村民质疑,是什么力量驱使镇区两级部门敢于弄虚作假欺瞒省市纪委?对省市纪委督办的案件假没收、对犯罪嫌疑人变相释放?此等性质,远比张发违法占用农用地的性质严重得多!这不仅涉及到法律的尊严,更涉及到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能否得到实施的严重问题!

 

编辑/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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