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有两个“扎眼”处:一是其中要求北京城区将分区域分时段征收交通拥堵费,二是自2014年起,凡进入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江南时报》9月3日)
随着城市化大发展、汽车消费大迈进,而城市道路建设滞后,导致全国众多城市存在“交通拥堵”现象,这已成为中国城市病的典型标志。北京征收拥堵费着实有点惹众怒的感觉。城市要收拥堵费,这些年一些大城市一直在喊,北京此次最“成文”,也最让人堵得慌。“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拥堵费征收,让公众似乎又看到“疏”与“堵”的矛盾碰撞后的最终途径:用金钱来处罚胜过一切手段。
近日,关于“北京、上海正在研究征收拥堵费”的消息再次甚嚣尘上,不仅引起了两座“大堵市”市民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全国其他城市群众的“效仿”担忧。据媒体,北京、成都市区停车费成倍上涨,上海私家车号牌拍卖费已经飙升到近10万,但这些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仍然迅猛这一再说明,以“费”阻车,不靠谱。当征收拥堵费成为一个城市治堵的主角时,注定会引起民意反弹,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冷静对待。不可否认,城市的“拥堵顽疾”难以治愈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不去认真研究造成交通拥堵的深层原因,就试图通过收费来治堵,这不但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还会加剧社会不公。”专家的话说出了很多人共同的心声。
愚以为,城市的交通、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反思造成交通拥堵的深层原因,包括城市规划、道路设计等。其实与其出台劳民伤财的征收拥堵费政策,不如老老实实地反思现行城市规划和道路设计的缺陷,扎扎实实地花精力和财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目前机动车越来越多,市民对小车的依赖度也越来越高,在道路资源很难迅速拓展而公车又数量不菲的情况下,矛盾当然凸显。降低私家车的使用量,不应成为一些城市治堵的“葵花宝典”。因为造成拥堵者,有私家车也有公车,如果只对私家车收费,那是不公,如果都收费,那么公车很容易将负担消化,并分担到民众头上。私家车主在购车和用车过程中已支付了车船税、购置税、燃油费等众多费用,再收拥堵费有重复收费之嫌。这是众多反对声音中最突出的一点。当今世界,收拥堵费毕竟是“小众”行为,目前只有伦敦和新加坡等少数城市在收。国外收取拥堵费的区域往往是交通拥堵的中心区域,但在全市普遍拥堵的北京收取拥堵费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如此与国际接轨的收费,是否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味道?但征收了拥堵费,就真的不堵了吗?如依然还堵,如何问责?如此看来北京出台的措施经不起仔细推敲。
姑且认为北京征收拥堵费的初衷,但解决问题的方式似乎太简单化,不是任何事情仅能靠收费就能治理好的,任何措施的出台都应进行论证和听证,千万不能“一费了之”,一方面说明该措施缺乏严肃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部门中的“懒政思维”依然存在。在网络舆论围观之下,有关部门应深入检讨和反思。
编辑/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