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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被取缔的非法纸厂死灰复燃 相关部门被指“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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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作者:范楚原 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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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被取缔几次的两家非法小纸厂,现在又开始明目张胆地公开生产了!”接到村民举报后,记者随即赶往两家非法造纸厂的所在地——福清市城头镇山下村进行实地了解情况。 据村民介绍,这两家非法小纸厂分别是福清市东旭纸品有限公司与福清市银辉纸品厂。纸厂一南一北,邻村而建,最近处离村民住房不到10米。自建成后,两家非法小纸厂产生的黑烟、污水、粉尘、臭气就严重污染了村子周边环境,村民苦不堪言。为此,他们也多次向福清市环保局、福建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反映两个小纸厂的污染情况,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真正彻底地取缔这两家非法企业。可直到如今,两家非法小纸厂依然在肆无忌惮地违法生产。眼前的现实令村民们倍感无奈。
村委会及村民写给福州国土局的信
村委会及村民写给环保部的信
通过走访和查阅有关资料,我们进一步了解到,这两家非法小纸厂在2011年就已被列入国家工信部和福建省政府“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要求当地政府督促企业全部拆除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福清市也召开市委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十二五”规划目标,福清市将在2015年前争创国家生态市,此间甴经贸委牵头,年内要完成金林纸品、东旭纸品、银辉纸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企业的关闭工作。 2012年3月福建省《环境与发展报》以“白天关门大吉夜晚偷偷生产——福清市城头镇淘汰小纸厂死灰复燃”为题对东旭和银辉两家污染企业遭取缔后仍违法生产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报道刊登后,这两家小纸厂的生产机器被相关部门进行了拆除,这是继2011年12月之后的又一次关停。不料不足月余,两家小纸厂又开始白天歇业,晚上生产,与执法部门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到后来见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动静,就干脆不分白天黑夜毫无顾忌地公开违法生产了。人民网福建频道在2012年5月18日也对此作了相关报道。 在现场,记者发现情况果然如村民报料所说,两家非法小纸厂的烟囱冒着浓浓的黑烟,风一吹,呛人的气味臭不可闻。废水直接流进村里的小水沟,废气也是直接排放到空中,根本没有什么环保措施。这种早就被列入政府淘汰名单的重污染企业,被媒体也曝光过多次了,为何竟然能够如此反反复复、死而再生?当地政府为什么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他们进行彻底取缔呢?其中究竟原因何在? 村民林先生说,对于这个问题,他们问过城头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该领导表示说是因为福清市经贸局同意这两家企业改造升级,所以经改造升级后这两个纸厂就允许生产了。是否真有这么一说呢?记者随后致电福清市经贸局。经贸局办公室魏主任让一位曾经参与当初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的办公室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位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工信部2011年46号文件,他们已于2012年3月份对东旭、银辉两家造纸企业的造纸生产线依法进行了拆除淘汰,至于当时为何没有对制浆生产线一并拆除的问题,对方说,因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录里制浆生产线没有列入其中。他们也了解到这条制浆生产线产能超过了10000吨,因此后来就没有给予淘汰,况且当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主要是针对机器型号而言。关于后来这两家纸厂改造升级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指导的相关政策,企业产业技术改造只要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如果企业提出要求,经贸局就会为他们备案,但前提是一定要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他们作为行业产业指导部门,只是限于在产业政策方面给予指导。对内资企业,经贸部门是没有审批权限的,企业的产业技术改造升级,他们只是为企业做一个备案,企业要是不通过他们,他们也没有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况且,企业改造升级是否一定要先通过环评这一点,相关政策法规也没有硬性规定。那么,类似东旭、银辉这种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的企业经过技改之后是否就意味着可以重新生产了呢?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企业技术改造后要生产还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的重新环评以及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后方可进行生产。如果企业未能通过环评,环保部门就不会向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也就无法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了。至于记者反映的两家小纸厂在改造升级后未通过环评就开始生产的问题,他也表示,当时企业在技改时,他们就发现这两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已经好几年没年审了,环保部门为何没对企业进行处罚,他们也感到很疑惑。
而作为企业环境监管部门的福清市环保局对这两家非法小纸厂的污染问题又是持一种什么态度呢?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办公室王主任对记者说,他通过咨询福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东旭、银辉两家小纸厂因建设时间较早,在当初的历史背景下,对企业的环保问题要求还不是很严格,所以福建省环保厅给予审批通过属合法企业。但随着时代与经济的发展,这两家企业因产能落后问题在2011年被国家工信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列入淘汰名单,要求淘汰。后来在造纸生产线被淘汰后企业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这条规定,这两家企业应重新进行环评申报。但直到目前,他们环保局都没收到企业提交的环评申报要求。他还表示,即使这两家小纸厂会提交环评申请,考虑到厂房离村庄的距离太近,对村民及村庄的环境危害太大,环评也不可能会通过。两家小纸厂从2012年5月份非法生产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福清市环保局为什么没有对其采取相关措施呢?王主任说,在接到村民的举报和投诉后,今年的3月份和8月份他们环保部门就先后两次到实地检查,将有关情况向福清市经贸局和分管的副市长进行了通报,希望经贸局能拿出一个具体实施方案。可是后来经贸局方面迟迟没有给出任何答复,他也不明白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对于经贸局方面质疑他们只知对企业罚款而不对违法企业该查封的就查封,该发整改通知的就发整改通知的问题,王主任显得很无奈,他说环保部门没有查封企业的权利,超越权限执法就变成违法了。他认为,要从根本上取缔这两家非法小纸厂,经贸部门就应该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的,他的理解是,不应只是拆除企业落后的生产线,保留原企业的壳并允许企业改造升级,而是应该彻底取缔该落后产能的企业。更何况,经贸部门关于两家小纸厂的制浆生产线产能超过10000吨的说法,他们并不认同,据他们了解,产能根本就达不到10000吨。 环保和经贸两部门各执一词、相互推卸责任,我们不禁要问:两家小纸厂改造升级后并未通过重新环评而非法生产一年多的时间里,居然没有任何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这些企业监管部门去哪里了?是环境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还是经贸主管部门不作为?而作为企业属地政府的城头镇政府本应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停水等措施来配合有关上级执法部门顺利执法,可从相关部门的反映的情况看,城头镇政府对取缔其辖区内的非法污染企业并不十分重视。 违法的污染企业为何能在福清大行其道?村民怀疑福清市相关部门的一些主要领导有纵容庇护之嫌。同时,相关部门对这两家污染企业取缔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们明目张胆在毁坏环境,影响人民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村民认为,这是在“助纣为虐”。
福清这两家重度污染企业该谁监管,何时能够彻底取缔?村民们说,他们希望早日拥有一方纯净的蓝天。
——福清百姓这一中国梦能否实现,本网将继续关注!
编辑/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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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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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同意楼上说的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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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人啊,越来越贪心,地球是你妈呀,给了你那么多宝藏,你还坑害她不就是坑害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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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很热门哇围观一下环境污染可是大事一定要严肃查处污染企业否则定成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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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监督力度要大,跟踪到底,直到非法纸厂彻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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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打将由路过,帮福清人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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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64.6* 于2013-09-13 发表评论: 收手?等进到铁门铁窗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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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125.* 于2013-09-12 发表评论: 他妈的,相关部门你们是吃了多少油水?你们该收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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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72.4* 于2013-09-12 发表评论: 当中国的老百姓真的好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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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2 发表评论: 更是你们的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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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2 发表评论: 只看眼前利益,毁的是人类赖以生活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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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2 发表评论: 破坏环境人人得而诛之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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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1 发表评论: 我们城头镇人强烈要求坚决取缔非法污染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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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1 发表评论: 嘿 老百姓告状难啊 有网络的支持 可能会解决 围观 给你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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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1 发表评论: 唉,山上那么多绿色植被,要是没有污染,这里的环境该有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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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4.245.* 于2013-09-11 发表评论: 还用说吗?一些领导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不包庇能行吗?这就是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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