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作家级自由撰稿人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因为接受一个叫成博菲的姑娘委托并收费替她父亲写伸冤的文章并举报周口市纪委书记,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被周口警方全国通缉,罪名和谢朝平一样----非法经营。
纵览本案,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并没有经营之实,所谓的非法经营,是指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收了成博菲10万元劳务费,并写了有关周口市纪委黑打成博菲父亲的文章,笔者翻遍中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没有发现任何法条规定作家或者撰稿人替人有偿写稿属于犯罪。
所以,要说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非法经营,纯属无稽之谈,让我们回顾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在被追逃之前都干了什么,他们第一接受委托,第二他们写了关于成博菲父亲的文章,第三,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成博菲父亲的事情,第四,将文章原原本本的向有关媒体投了稿,显然,他们的行为让周口市纪委领导很不舒服。
当然,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也不完全排除非法经营,但前提是他们是否有偿删帖,是否针对成富才案造谣?根据,成博菲的代理律师称,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写的文章除了措词激烈外,完全是实事求是,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完全和造谣沾不上边,既无造谣,何来非法经营?
因此,周口市第四公安分局对概念的立案肯定存在瑕疵,案件是否由纪委交办我们不得而知,但之所以对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人大动干戈,必和此前被举报的周口市纪委领导有关系,因为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三名自由撰稿人揭露了周口市纪委的种种黑幕。
如果是周口纪委领导强迫警方将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抓之,这种野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第35条保障公民享有的言论与出版自由。事实上,宪法第35条就是为了防止发生在周口市的所有这一切,进而给中国更宽松的言论自由,和社会稳定。
如果三个撰稿人仅仅因为让周口市纪委领导不爽,如果仅仅是因为揭露了周口市纪委在侦办案件中的不耻行为,三人就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遭到迫害,这些错误是得不到纠正的,操控警方报复三名撰稿人的幕后官员甚至会猖狂不可收拾,但他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当一个贪官永远比当一个狗官要光荣。
周口方面利用签协议收费写稿来给李新德、葛树春、姜焕文扣上非法经营罪,已达到真正压制言论的真实目的,其实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如果纵容这种表面合法,实质违法违宪的行径,后果将不堪设想,一旦心情不爽的地方官员都可动用公权在全国各地抓人,则不仅作家或撰稿人的基本人身自由遭受侵犯,言论和举报自由也将失去保障,严重违反中央的最新政策。(作者为自由撰稿人)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