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接到雄县盛嘉房地产公司的求援信,本台记者1月17日上午十时40分到达位于雄县昝岗镇的工地,看到许多工人围在开发公司办公室门前,经了解这些工人大多是外地工人,四川河南的占多数。工地停工已经两个多月了,由于开发公司账户被雄县国税局查封工资没拿到,现在还在工地的工棚生活。 11时20分记者在工地工棚中看到,工棚中的温度整日在零度以下,屋内的水都冻成了厚厚的冰,工人们晚上都挤在一起睡,不然太冷。有几个工人出门打工,不放心家中的老人把老人带在身边,八九十岁的老人也在这潮湿阴冷的环境中生活。由于没开工资,工人们吃饭也成问题,工人们围着记者七嘴八舌诉说着打工的不易,渴望的眼神中充满了泪水。 采访盛嘉房地产项目部于经理,于经理介绍说:“盛嘉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9日,税收一直在雄县地方税务局交纳。2012年6月国税为争税源提出所得税应缴纳到国税局。后经国、地税领导在国税2楼会议室协商决定依旧在地税交纳各种税种,当时是地税王局长通知的。可是在2013年11月13日,国税在不通知企业的情况下查封该企业所有账户,造成工程停工,公司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使三百余名工人滞留不能回家。后国税送来公函说公司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应在国税交纳。
下午2时记者到县地税局了解公司交税情况,该局梁副局长接待了记者。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证明该企业税收应向地税交纳。并且该企业以足额交纳各项税收,无偷税漏税。 带着许多问题记者来到县国税局,该局霍副局长接待了记者,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只做记录不做回答,并称请示上级后才能回答。 据了解,盛嘉房地产公司在2013年12月3日到保定国税局寻求解决办法,答复是尽快核实解决,可至今无果。12月17日到省国税得到同样的答复,12月27日拨打国家税务总局12366投诉,2014年1月8日12366回复说:“省国税已行文保定市国税局与地方政府解决此问题,现没有反馈信息。”问保定国税说:“没有收到上级部门相关指示,无法做出决定。” 税收国之重器,无人小视。雄县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十七家,并都在地方税务局交纳各项税收,只有盛嘉房地产账户被查封,且至今没有结果。三百余名农民工因此在北方寒冷的季节里、在没有取暖设备的工棚中,生活了两个多月,最起码国税部门的办事效率让人怀疑。盛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今后税收向谁交纳可以等待,年关将至农民工回家还能再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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