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省内乡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
人民法院内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人事变动,由于事关法官个人政治进步、工作肯定及福利待遇,不仅是基层人民法院热点问题,也是各级人民法院备受关注的大事,加之社会贿官现象等不正之风影响,甚至恶性人访、信访等,无形中又增加了人民法院内部人事制度变革的难度。前不久,河南省内乡县法院进行的人事变动工作中,由于全程阳光作业,不仅没出现跑官、要官、买官现象,实现“零震荡”,而且党组凝聚力和号召力倍增,法官干事创业精神较以往空前高涨,全院呈现创新、务实、为民浓厚氛围。
一把尺子显公正
人事变动工作开始前,该院党组通过民意调查、座谈交流、网络互动等形式,对全院法官进行摸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认真学习、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人事调整细则:一是连续15年组织考核任职在合格以上的副科级审判员,直接晋升为正科级审判员;二是年龄超48岁的审判员不再晋升;三是“临界”退休或退职年龄的正、副科级审判员可以申请离开领导岗位;四是连续在一个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轮岗交流;五是品德高尚、能力出众、司法为民成绩突出、民主评议好的审判员,优先晋升;六是对托门路、找关系,跑官、要官的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该院还明确了法官职级竞争晋升的五步程序:个人申请、民主测评、党组推荐、组织考核、公示结果。并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一条条严格的标准,一道道规范的程序,让职级晋升、岗位调整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主动让贤受尊崇
基层人民法院正、副科级审判员有一定比例,为腾出指数,使年轻有为的法官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在这次该院进行的人事变动中,三位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主动写出申请,要求退出领导岗位。该院党组在充分肯定三位党组成员、副院长的工作成绩及积极性后,报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免去其领导职务。
受该三位党组成员、副院长辞职让贤精神感召,应全院绝大多数正、副科级审判员要求,该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后正、副科级审判员年龄达到55、53岁时,可以申请辞职,并将长期保持这项制度。此举被组织部门批准,既为法官树立了榜样,博得全体法官一致好评,也有力推动该院人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指数优先配法庭
内乡县七山一水二份田,人口63万中十分之九是农民,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辖区16个乡(镇)289个行政村3892个村民小组,星罗棋布的分布在山区。尽管该院派出7个人民法庭,但最远的村民小组距院机关120多公里,离最近的人民法庭也有56公里,诉讼极不便利。
但人民法庭法官处于司法最前沿,工作环境最艰苦,与群众直接接触最多,积累的化解社会矛盾经验最丰富。在这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人事变动工作中,该院充分体现“ ‘兵’放人民法庭锤炼,‘将’从人民法庭遴选”原则,将正、副科级审判员指数优先配备人民法庭。经组织考核合格的7个人民法庭中,14名正、副庭长全部晋升为正、副科级审判员,其中两名成绩特别突出的年轻人民法庭庭长晋升进党组。这种靠素质立身、靠能力进步、在艰苦环境中奋斗不吃亏的做法,极大地激发了法官到人民法庭锻炼的积极性,扭转了法官不愿到人民法庭工作的被动局面,凝聚了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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