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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李东良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作者:   2014-02-11
   2012年年底,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下称联合会)接到了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赵俊霞的求助信,信中反映了其丈夫李东良被诬告贪污公款4.6万元蒙冤入狱的情况,随后发来相应的证据材料。


 

   详阅材料后,2012年12 月,联合会领导派副秘书长季庆云、陈立军及实习生张梓桐,对河南省兰考县李东良案进行了实地调查,将调查结果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张立勇院长进行舆情通报,并撰文《河南兰考:李东良“贪污案”的背后》,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得到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重视;2013年2月4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裁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撤消原判决,发回兰考县法院重新审理。2013年春节前夕,调查人员再次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撰文《河南兰考:李东良“贪污案”背后(续)》,披露了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办案的情节:让证人在空白纸上签名;诱导证人做并非事实的证言;以及没有全程录音录像等。两篇文章在网上引起了极大反响,纷纷跟帖评论,希望错案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日前,联合会工作人员接到李东良爱人赵俊霞的电话,告知在重审中,兰考市人民法院听取了公诉方、辩方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综合相关证据,做出改判决定,原审判决李东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重审改判为一年。虽已改判,但李东良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并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李东良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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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李东良“贪污案”背后



    河南兰考:李东良“贪污案”背后



   


    兰考:李东良案,检方主办人员竟无办案资格!

 




   


 




 




编辑/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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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IP:124.207.*  于2014-07-09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网又办了一件好事,支持一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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