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变味为以租代征
招商成为招“伤”江苏灌南县堆沟港镇违规占地被抛荒
本刊记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早在2008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不但处理事,更要处理人”,国土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处理对土地违法负有责任的地方领导干部,是“15号令”制定的精神。然而江苏灌南县堆沟港镇八队村违规占地,未经村民同意大肆出让耕地,强制征用土地招致八队村八组许多村民们的一片怨言。
村民怨言一片
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八队村民李大伯指着被挖的两块大塘对《城市建设》记者说:“你看,原来这一大片全是我们八组的口粮田,有600亩左右。2012年下半年开始征用的,说是用来搞人工湖、建大超市。”“当时没有跟我们签任何的协议,就给我们一年920元/亩,不管我们同不同意,给我们办了一个存折,每个月给我们76元钱,你说说,76块钱能干什么?”王大伯气愤地说。“我们老百姓种了一辈子的地,现在把田都征用了,我们一大把年纪还怎么生活?”吉大妈激动地说。20多村民围着记者,你一言我一语的在倒出心中的不满。
上图为被挖在农田里的人工湖
在地块现场,毫无农田耕作迹象。记者看到被破坏的农田上分为两块,右边是很显目的4栋多层楼建筑,为“江苏银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玉融广场项目部”,左边则是被挖的两块人工湖。除了被已破坏的耕地,看不出任何的生机,一望无际的荒着让人心痛!
上图为玉融广场项目部
哪些单位和个人该被问责?
“不但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铿锵态度。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问责制,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第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针对灌南县堆沟港镇八队村八组的土地是否违规?《城市建设》记者在灌南县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采访。
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周庆伟书记接受《城市建设》记者采访时说:八队村那个项目是堆沟港的新城,手续都是齐全的,但具体有多少亩我记不清。我们是以租代征的,之所以每个月给村民汇钱是为了他们的生活有保障,避免把一年的钱全都用完,也是为村民着想。至于那两个大塘,并不是挖的人工湖,而是之前田地不平,坑坑洼洼的,后来挖的鱼塘,打算做养鱼基地,但一直没用起来。你可以到县级部门去查看手续。
连云港市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城市建设》记者采访时称:堆沟港镇八队村的项目是关于新建堆沟新城商业街项目和超市综合体项目,申请单位是连云港盛宇置业有限公司,经研究后我们有批复,项目编码2014320724FG0002和2014320724FG0003。当记者问及是否涉及人工湖项目时对方称不知情。
《城市建设》记者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一份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灌南县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中看到涉及到6个镇7个村19.337公顷(约290亩),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对于灌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中看到涉及4个镇9个村19.0137公顷(约285亩)。关于八队村八组的国有土地为28280平方米(约42亩)。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见,超市和商业街用地共73004平方米(约109亩)。
以上种种表明有合法手续的只有109亩,而人工湖那块地则无任何手续!
面对严峻的土地管理形势,国土资源部表示: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而连云港灌南县在用地方面却顶风违规“以租代征”!对此《城市建设》记者将继续关注!
《城市建设》—中国城市建设网 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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