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质检网报道:雾霾天气的持续,让不少市民开始使用防护口罩,市场上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各类防护口罩,有标称“PM2.5防护”、“隔离粉尘”、“防霾”等等各种防护功能。目前医用防护口罩和工业用防尘口罩均有国家标准,且列入生产许可管理范畴。而其他各类标称防护功能的口罩质量要求较为混乱,有的执行医用防护口罩标准,有的执行工业用防尘口罩标准,有的执行企业标准,而有的却无任何执行标准。
为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标称“PM2.5防护”、“隔离粉尘”、“防霾”等防护功能的口罩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38批次,覆盖本市生产、销售的主要品牌。其中,成人款33批次,儿童款5批次;无纺布材质25批次,棉布材质10批次,纱布材质3批次;有色款10批次。采用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口罩的标识、过滤效率、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和真菌菌落总数)、纺织品安全技术要求(甲醛含量、pH值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风险监测。
一、监测情况
(一)微生物指标
口罩与人的口、鼻部直接接触,其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人体健康。本次监测微生物指标为常见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指标,其中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真菌菌落总数等卫生指示菌,用来判定产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致病性化脓菌超标会引起皮肤黏膜发炎,严重者可能会引起全身感染症状。
本次监测的38批次口罩,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和真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均未超标。
(二)纺织品安全技术要求
棉布制成的口罩应考虑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甲醛是一种印染助剂,在产品使用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如果超标,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可能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pH值是面料中残留的酸碱含量,人体皮肤一般呈弱酸性,以抵御外界病菌的侵入,如果过酸或过碱,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并使皮肤容易受到病菌的侵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可能存在于有颜色的纺织品中,被人体吸收后,容易引发疾病。
本次监测的13批次棉布、纱布等纺织品面料口罩中, 6批次面料或里料的pH实测值超过标准规定值;甲醛含量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指标均未超标。
(三)过滤效率和标识
过滤效率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口罩对空气中颗粒物滤除的百分数,过滤效率的高低反映口罩防颗粒物的效果好坏。产品标识应反映出产品的性能、用途、质量水准,特别对防护颗粒物、防尘或防霾的口罩更应说明防护效果,以便消费者选购。
本次监测的38批次口罩产品中,24批次口罩的过滤效率实测值低于标准中规定的90%最低要求;1批次口罩的过滤效率实测值低于明示95%的要求;21批次产品标识中未标注滤料等级;6批次未标注产品的执行标准。
二、风险处置
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工艺,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我局已组织召开口罩产品质量分析会,邀请技术专家对产品风险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对产品标准进行宣贯培训,督促企业查找问题本质,完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我局已将口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国家标准。
三、质量提示
消费者在选用及使用口罩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选择的口罩,其包装完好,并有产品合格证明、性能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 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口罩的防护种类。
3. 选择口罩后,应进行试戴,以适应每个人不同的脸型,佩戴过程应符合产品明示的步骤要求。
4. 口罩佩戴时间不宜过长,如有不适,应远离污染源,脱下口罩。
具体测试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