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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对侵权的事情不能再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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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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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一家港资上市公司,专门生产皮具。这么一个并不神秘的企业,却曝出了新闻--该厂1500名职工,几乎天天被搜身。一名工人说:“只要你进入了生产区域,出来必定搜身,一天搜三遍,感觉像做贼!”对此,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这是严重侵犯人权,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益。
公司对员工搜身,员工已经感到麻木了,企业的工会(不知道该厂有否工会)麻木了,当地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也麻木了。这确实让人纳闷。
在夏衍的报告文学《包身工》里,我们曾经读到过“搜身”这个词。后来在新闻报道里,我们也看到过一些不法的小企业对工人搜身的例子。没想到,这家香港某上市公司在东莞长安的生产基地,居然也延续着这个古老的陋习。
在该公司打工的职工,是弱势群体。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忍声吞气,被迫接受苛刻的条件,以至时间一长变得麻木,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该厂的工会不出声,当地管理部门、劳动监督部门也麻木,那就奇怪了。如果追究责任,必是失职、失察无疑。
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在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建设现代化的过程中,绝不能忽视维护劳动者的人权和劳动权益。然而这个道理离牢牢刻在人们的心头、刻在社会的行为规则里,还有相当的距离。港资企业也好、外资企业也好,他们为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做出了贡献,值得肯定。但是,个别企业违背国家的法律,不愿组织工会、不让工会独立维权,甚至干出了类似“搜身”这样违法行为,就不该纵容迁就。否则,对我们的员工是一种伤害,对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也不利。
保护职工的人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需要地方上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承担责任。中央提出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地方上的党委、政府组织是具体的贯彻者、落实者。全国人大每次会议通过的法律法规,很多包含着保护人权的内容。为职工维权,可以从各种法律里找到明确的依据。关键是管理、监督部门的官员是否真心维权,是否认真维权。如果头脑里缺乏人权观念,缺乏公平公正意识,就是给他一套维权人马、给他一套法律汇编,也会麻木不仁、徒叹无奈。
东莞的搜身案折射出企业主、管理者和当地社会人权和劳动权益观念的欠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真的需要好好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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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总理临时停车何时唤醒地方官员   有一个处女膜没有破就可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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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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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2.* 于2006-11-06 发表评论: 国人的麻木往往忽视了自己细腻的权利,那么由于你自己的忽视,别人便可以无视.所以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首先要自己争取,自己维护,而不是等待别人的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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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232.* 于2006-11-05 发表评论: 在我的记忆里,当我第一次听到“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时就有一种莫名的悲哀由然而生,为什么,难道中国的人就真的那么“廉价”,那么卑微吗?就是因为比别人穷就甘成为别人的廉价工具吗,中国的市场,自己能不能珍惜点儿?中国的人民,能不能有人来爱护点儿?是要改革开放,可是不能不计成本,不能没有人权,自己的人权,要自己维护,责任部门有没有把人民当自己人?“廉价的劳动力”当作专业术语,当作对一个客观事实的表达没错,可是当事人听着心里是什么感觉?不想再说下去,大家自己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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