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对窝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认,仅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刘汉辩称,起诉书其它指控的所有事实均与其无关,只承认出于亲情犯了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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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庭审进入第四天。咸宁中院法庭继续就刘汉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展开法庭调查。
被告人刘汉推翻起诉书对他的所有指控,仅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
公诉人出示大量证据,从经济特征、行为特征等角度证明刘汉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
物证展示阶段,公诉人出示涉案的枪支弹药等实物证据时,法庭寂静无声,就连辩护人也感到“震撼和震惊”。
刘汉对窝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认
咸宁市检察院指控刘汉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罪。
在对刘汉等10人案前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刘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被告人唐先兵、刘岗、刘小平、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
公诉人分两组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等25份证据,从经济特征、行为特征角度证明刘汉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将所获利益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生活费用、租房、购房、偿还赌债和其他福利,购买枪支、刀具、车辆等作案工具,窝藏、包庇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提供作案和逃跑经费,出资摆平事端,补偿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造成的“损失”,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还证明该组织为维护非法利益、确立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实施了多起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刘汉等4名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提出异议,其余被告人均表示无异议,控辩双方发表了充分的质证意见。
刘汉对窝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认,仅承认“出于亲情,包庇过自己的亲人”。刘汉辩称,起诉书其它指控的所有事实均与其无关,只承认出于亲情犯了窝藏罪。
刘汉辩称“不知道亲人间也存在包庇罪”
公诉人讯问,2009年“1.10”枪案发生后,刘维逃跑期间,刘汉是否提供过资金给刘维。刘汉辩称,钱是孙晓东给的,我只是给刘维送过烟、茶叶和酒。刘汉还辩称,刘维在躲藏期间,“我去(窝藏点)看过刘维两次,但这是为了劝刘维投案自首,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窝藏罪。”
刘汉当庭承认,案发当年春节,家里准备吃团圆饭时,公安部门正在传唤刘维。“我以四川省政协常委的名义,给公安厅打电话,说刘维若与案子有关,你们就把他抓起来。若没有关系,你们就放他回家来吃饭。然后刘维就回来了。”公诉人问:打电话多长时间后刘维回的家。刘汉答,一个小时或两个小时,刘维就回了家。
刘汉辩称,“我不知道亲人间也存在包庇罪,若知道这是包庇罪,我就不会去(看刘维)了”。
同案被告人当庭指证刘汉本人用过枪
4月2日下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涉案的冲锋枪、小口径手枪、勃朗宁手枪等17支枪械以及制式子弹、钢珠弹2000余发等物证。
法警抬着陈列在展板上的几排枪支弹药,一一向被告人、辩护人、审判席展示时,法庭寂静无声。
刘汉质证时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枪,这些证据与自己毫无关系。辩护人质证时认为,看到这些枪支物证,感到震惊和震撼,对枪支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但没有证据显示,刘汉买过并持有这些枪,与刘汉没有关联性。
同案被告人缪军曾给刘汉当司机。缪军当庭供认,我刚到汉龙集团的时候,刘汉在重庆做期货押款回来时,我见过枪。当时是我开的车,押款有李波(本案另一被告人)和易军。
在辩护人对缪军的当庭指认提出异议时,缪军进一步详细描述说,那是1993年左右,刘汉和孙晓东在一起炒期货,在重庆交易完后,把钱送回广汉的总公司,当时我开车,用个旅行袋子装了几百万元,用枪押款回来。
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枪支是为证实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犯罪,枪支是否与某一个被告人有关,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枪支是否与该组织有关。这些枪支持有人都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成员,其中既包括组织者、领导者刘维,也包括被告人刘汉的保镖,还包括一般成员。这些枪支弹药随时可成为该组织犯罪的工具;如此众多成员实施了持枪犯罪的行为,说明了该组织具有极强的威慑力和暴力性,更体现了该组织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与该组织提倡的暴力文化密切相关。从作案事实看,出示的枪支中,就有“1.10”案的被告人作案使用的枪支,足以证实刘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征。
公诉人还认为,这些枪支、弹药只是刘汉涉黑集团行为特征的部分证据。全案证据显示,该集团组织实施了多起暴力犯罪,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另刘维授意他人实施组织外故意伤害犯罪一起,致1人死亡)。作为涉黑集团的领导者,这些枪支与刘汉存在着当然的关联性。
以商养“黑”
——解析刘汉刘维黑道之三
随着公开庭审的步步深入,检察机关的指控通过更多证据展示出来,越来越清晰地向世人揭露出刘汉、刘维黑道的逻辑与罪恶。
先后持有20支枪
1997年,刘汉在绵阳成立小岛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开发该市游仙区小岛项目。汉龙集团及小岛公司成立保安部,先后网罗了唐先兵、仇德峰、缪军、肖永红等多名团伙成员组成“打手队伍”,该股黑恶势力与刘维、孙华君各自率领的黑恶势力互为依托,融为一体,大肆购买、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刀具,组建“地下武装”。据起诉书指控,刘汉、刘维特大涉黑集团先后非法持有的各类枪支达20支,军用手榴弹3枚、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
多次制造命案
在小岛项目开发过程中,以刘汉、刘维为首的这股外来势力与绵阳本地的社会人员及小岛村民发生冲突,多次发生暴力打伤村民、打砸村民财物的事件。
1998年8月13日晚,就在刘维指使手下枪杀周政的前5天,汉龙集团保安唐先兵、仇德峰,为了公司利益将曾与小岛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纠纷的小岛居民熊伟杀害。
仅仅半年后的1999年2月13日晚,刘汉授意手下指使小岛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缪军,安排孙华君、唐先兵、刘岗、车大勇等人在杀害熊伟的同一地点——凯旋酒廊前,将与公司作对的王永成枪杀身亡。
半年内接连制造两起命案,刘汉、刘维涉黑集团以罪恶确立了在绵阳的“江湖地位”,也为刘汉攫取了巨额财富。
为使团伙成员逃脱法律处罚或减轻处罚,刘汉不惜重金疏通关系。在刘汉的运作下,涉嫌杀害王永成的犯罪嫌疑人中,仅孙华君自首后被取保候审,其他多人均逃脱法律的处罚;在涉嫌故意伤害致尚东泉死亡一案中,王雷、桓立柱、王宏伟、唐先兵等人逃脱法律处罚,仅仇德峰以寻衅滋事罪被轻判四年有期徒刑。仇德峰被羁押期间,刘汉亲自到看守所探望仇德峰,并出资疏通关系为仇德峰减刑……
所坐豪车价值1300万元
在受害者沉冤长期得不到昭雪、受害者家属深陷痛苦之中时,刘汉、刘维兄弟却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刘汉出入乘坐的是一辆价值1300万元的劳斯莱斯豪车,其名下另有法拉利、兰博基尼、宾利等世界顶级豪车多辆。
刘汉还是高档消费娱乐场所常客,生活中挥金如土,一掷万金、百万金。其贴身保镖仇德峰在供述笔录中称,刘汉一顿饭吃个一两万元是很正常的事,有时一顿饭就能花80多万元,身上穿的都是奢侈品,件件都是好几万甚至更多,他的女人手里拎的包一般都要几万元,有的还是定制,一个就是100多万元。“这哪是拎的包啊,简直就是拎的一栋房子!”
此外,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还显示,刘汉经常飞赴澳门、美国等地豪赌,每次输赢均在数百万元以上。从1998年至其落网,刘汉十几次到澳门等地赌场豪赌,至今欠赌债约5亿余元港币。仅2013春节期间,刘汉在澳门豪赌多天,输掉近2亿元港币。
多行不义必自毙!血腥的掠夺,罪恶的积累,必然是一个自掘坟墓的过程。当法治的阳光投射过来,罪恶的“帝国”必定轰然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