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让企业走在阳光大道上
11月9日,由《检察日报》主办、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承办的“第四届检察长论坛·洛阳会议”在历史名城、牡丹之乡——洛阳召开。与会的近百名省、市、县级检察院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企业界人士,围绕“职务犯罪预防与企业规范发展”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今天,我们刊发部分与会代表的发言摘要。
建立预防工作评估标准
牛学理(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近年来,洛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在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企业走在阳光大道上。在预防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除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外,还创建了23个教育培训基地、10个企业预防工作示范基地和12个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市、县、企业三级预防网络组织,成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形成科学的预防工作评估标准,及时向企业党委提供有关预防措施、预防成效等预防评估参数,为企业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预期性预防调查
常康(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由于制度措施不完善,管理监督不严格等原因,企业职务犯罪主要多发于重大项目建设筹备上马和一些企业重要管理办法更新替代之时。针对这一情况,南阳市检察机关在重点企业开展了预期性预防调查,预测掌握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可能情形,在工程开工和管理办法实施前,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制定前期的预防措施,防止企业因管理缺位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对过去已经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的企业,着重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中查找并分析存在的管理漏洞,开展救济性预防调查,引导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构建立体预防网络
李春长(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近年来,周口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建立预防工作机构,健全预防组织体系,构建起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预防网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对企业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企业查找自身管理漏洞和帮助他们建章立制上。针对企业职务犯罪与其他腐败行为相生相伴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预防机制。同时,始终把面向社会普及预防知识,增强社会预防意识,营造社会预防氛围作为预防网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防。实践证明,这种以重点预防带动一般预防的工作方法,突出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效果比较显著。近两年来,我院先后在海南农垦系统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预警网络,聘请数百名举报联络员开展预防工作,有效预防了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
把预防纳入检务督察范围
鲁尔英(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坚持以打促防,加大查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普遍推行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法,把个案预防工作做实。为确保各项预防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2005年以来,我们把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检务督察范围,组织专人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这一做法受到了发案企业的普遍好评。针对近几年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我们从容易诱发企业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入手,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规范运作,提高预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发检察建议帮企业建章堵漏
沈振勇(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检察长):打击是预防职务犯罪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但查办案件只是预防工作的一项内容。在案件办完后,我们认真分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向发案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他们建章堵漏。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因此我们在开展预防工作中除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外,特别注重加强和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员
孙国杰(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为强化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近年来新安县检察院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我院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指定专人担任检察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两年来,检察联络员提出合理化建议30余条,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建设企业廉洁文化
桂初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检察长):我院与驻区企业已达成共识,以开展廉洁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文化宣传和预防文化建设信息经验交流,并开展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倡导勤奋工作、从业清廉的敬业精神。目前驻区企业扬子石化公司已建成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已连续11年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