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士报料称,河南省辉县市常村镇投资3.5亿的土地整理项目未经招标就擅自开工,当地党委、政府及县国土局不仅视而不见,反而包庇纵容非法毁林造田事件的继续扩大。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土地整治项目猫腻重重,利益链相关人员涉嫌工程腐败。
2014年4月10日下午,按照报料人提供的线索,记者驱车来到位于辉县市常村镇王村铺村头。上千亩的施工现场东西走向呈沟状,深达一二十米,工程车辆往返穿梭,施工人员紧张作业,用石块垒成的梯田显得格外刺眼。
现场一派忙碌,法律竟然成了盲区
为规范和促进土地整理工作,加强施工项目监管,按照要求,土地整理项目必须设立公示牌,将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规划设计工程量、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区规划图、监督电话等基本情况全部立牌公示。但是,在施工现场,记者找不到任何公示牌,对于该项目的相关信息也就无从知晓。
沿着蜿蜒的小道向沟底走去,记者看到路边大堆大堆砍伐的树木,大的有胳膊粗细,小的也有鸡蛋粗细,不时还见到碗口大小的树桩。从白森森的树木茬口,不难看出这些树木都是新砍伐的痕迹,而不少来不及砍伐的小树,直接推倒掩埋,一些没有完全埋掉的树木,依然吐出娇嫩的绿芽。
沟底满是10多厘米厚的粉煤灰,阵阵狂风吹过,灰尘漫天飞舞。然而,当记者来到施工现场询问时,施工人员摇头摆手不愿多说,即使回话也答非所问。这时,一位包工头模样的中年人从轿车里下来,主动上前搭讪。得知记者来意,称是“(常村)镇上的项目,(辉县市)国土局都知道”。对于该整理其他情况,对方却不愿多说,让记者“去镇政府了解吧”。
如此大规模沟底造田,合法建设?还是套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在辉县市常村镇政府,副镇长汪某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常村镇王村铺村土地整理项目共计720亩,将来准备植树造林,是当地几个公司共同投资一两千万元承接的,没有3.5亿那么多,更没有使用国家资金,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然而,当记者指出该项目依法应进行招投标,不经招标属于违法时,汪某答复说:“不用深究了,过几天会有领导给你说说!”
采访中,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这种大规模造地的活动,背后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链。据他介绍,当地政府真实目的并不是植树造林,他们更大的用意在于能按一定比例转换为折抵指标,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设立的统筹专户进行有偿调剂。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个造地项目,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置换非农建设占用的农保田。通过这样置换后,开发的新增“耕地”指标,除了获取巨额的国家财政补贴外,还将由相关部门统筹、高价出售之后获利取暴利。
树木惨遭涂炭,谁该为此负责!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辉县市国土局了解常村镇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管情况,办公室副主任郭某经过了解说:“局长和主管领导不在,你们留下联系方式,我会逐级向领导,尽快给你们回复。”然而,截止发稿前,常村镇及辉县市国土局仍然没有音讯。
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非农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需开垦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但从辉县市的情况看,这些严肃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基层个别地方却未得到严格的执行。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开发垦造耕地项目主要由当地国土部门来抓,尽管规定涉及林地的要征求林业部门意见,但林业局局长还要听市里的。由于这是市政府的“摇钱树”工程,在勘察、施工、验收等环节,各部门谁还会因为公家的事过不去呢?结果,上级领导得到的是“图、数、地”相一致、验收合格的“结论”,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对于王村铺村土地整理项目,他说这个境内几乎都是丘陵地,这里的山林土质、水源、地貌等条件不适合耕地开发,所以,开出来的“耕地”也大都只能荒废。“如果上面到现场认真查访,可以发现这种砍伐山林造地的情况,简直令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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