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法治中国 >> 今日说法

范县:留守儿童腿摔伤 法官调解获赔偿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作者:吉国民   2014-05-13

  近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留守儿童在幼儿园摔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保护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春节后,乐乐(化名)的父母一同外出打工,把年仅5岁的乐乐留在家里随祖父母一起生活,并入托于本村幼儿园。2014年3月20日,乐乐在其入托的幼儿园做游戏时,因园主的一时疏忽,乐乐不慎摔伤。经诊断,其伤情为左小腿胫骨骨折。为此,幼儿园为乐乐支付医疗费13000余元。后双方就其他损失的赔偿数额协商未果,乐乐的监护人一纸诉状将该幼儿园园主起诉到范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请求被告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1000元。


    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为简单的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遂决定先行调解,及时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主审法官首先找到原告的母亲,在询问了原告的伤情后,摸清了其诉求和调解意愿。主审法官及时将原告母亲的调解意见转达给被告,被告称自己已尽力救治,并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不同意再进行赔偿。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主审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希望,继续从情、理、法的角度,与被告进行交流。在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后,被告的抵触情绪有所减少,并同意再支付一部分费用。通过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主审法官充分掌握了双方的意见,并找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主审法官及时安排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一开始,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互不退让。见此情况,主审法官遂决定以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得到了感情上的宣泄,对抗情绪有所消除,各自打开了心结,并都同意与对方进行面对面的交心倾诉。经过一番交谈,原告母亲对被告表示谅解,被告也承诺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最终,在主审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7000元。


  湖南嘉禾警方被指“栽赃”无头案..      河南范县:法官悉心调解 夫妻..
相关评论:
我要发表留言:
  • 昵称:

  • 文字最大长度: 300.
    发表留言注意事项
    1.在您发表评论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冤案是如何“泡制”的
    ·  连云港千名民办教师给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  河北高阳:建设“大跃进” 拆迁“诛九族”
    ·  河南新乡:“中国公路”匝道违法查车起风波
    ·  律政先锋刘光凯:捍卫正义,法治兴国
    ·  徐静
    ·  指控刑讯逼供:张玉荣为夫伸冤掀起网络狂潮
    ·  狗狗寂寞了
    ·  张星水
    ·  寻官更应报官
    ·  美国出兵海地
    ·  四川三台:非正式编制拷问国务院政策遭遇“歪嘴和尚”
    ·  南京:大水漫城 男子当街玩帆板(图)
    ·  内地首度公开日军轰炸延安图像(图)
    ·  四川宜宾景区妇女雕像遭男子搂抱摸胸(图)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世上没有法外之地,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在此发表评论:情况属实,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宿迁绝不是法外之地
    ·  在此发表评论必须严惩偷工减料、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昧良心的施工方老板,应当得到法律..
    ·  真事,恶势力太猖狂
    ·  
    ·  这帮人不知干了多少这样的烂工程,下次不敢上高速了,上高速也不敢通过隧道了,通过隧..
    ·  在此发表评论那个房子下边水池里的鱼好多,钓起来好多,没敢吃
    ·  在此发表评信阳市领导不不作为
    ·  第三:“复函”解释亿阳目前正处于基建阶段,建设厂房及安装设备需平整场地和剥离部分..
    ·  作为一个祖辈生活在辉县的常村镇人对“核查函的复函”回复内容感觉滑稽可笑且无奈至极..
    ·  国家才成立了11个打黑除恶督察组,辉县和亿阳公司敢不敢让督察组来查查??如果有问..
    ·  怎么没人为辉县政府说话?是真的不?辉县政府应该出来辩解的呀!
    ·  唉! 官官相护,民不聊生, 民是斗不过官的。
    豁免条款--版权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今日华夏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人民中国网.中国
    人民中国传媒集团  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联合主办
    人民中国传媒注册登记证(2004)第888800号
    商业登记证号:(2004)34373914-000号
    互联网新闻资质证书(2015)第34373914-008号
    地址: 香港灣仔駱克道315-321號駱基中心23樓C室; FLAT C,23/F,LUCKY PLAZA,315-321 LOCKHART ROAD,WANCHAI,HONG KONG
    电话:00852-31712350,6750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