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沈广以签订虚假协议、截留公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骗取公款1200余万元。北京晨报(微博)记者昨日获悉,市三中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沈广有期徒刑15年。
非法吞财11笔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间,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协会参与举办的“中国畜牧业展览会”、“中国畜牧业暨饲料工业展览会”等展览中,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分11笔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200余万元。2012年9月,沈广被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在中国畜牧业协会与慈溪江南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展览会中,沈广利用收费不入账的方式,将公司交纳的展会费用7万元,通过司机孟某的个人账户截留并据为己有。慈溪会展公司总经理王某在证言中称,当时中国畜牧业协会在宁波举办展览会,他与沈广协商在慈溪也办一个分展,沈广当即同意并提出需要些费用,于是他答应支付协会费用7万元。展会结束后,沈广发短信告知其司机孟某的账号,让他把钱打到该账户上。王某称,之后协会寄来一张7万元的发票,而出票单位是廊坊的,发票项目并非展费。由于发票不符合要求,他把发票寄回协会希望更换,但再无音讯,他只得自掏腰包7万元把公司的借款还清。
替妻子还借款
自此之后,沈广就开始了他的“捞金之旅”,且贪污数额越来越高。最多的一笔则是2009年5月,在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与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国展”)合作举办的展览会中,沈广利用多付展费的方式与成都国展签订虚假的场馆租赁协议,并指使廊坊杰诚纸塑制品厂负责人徐某与成都国展签订虚假购货合同,将中国畜牧业协会多付的185万余元展费通过成都国展转入杰诚制品厂账户,后再指使徐某将该笔钱款汇入长春一建筑公司账户,用于偿还妻子参股经营的公司借款。
在三年半的时间里,沈广屡屡得手,贪污来的大部分钱款都被用于妻子参股的公司经营使用或偿还借款。从2011年3月到2012年5月,沈广就将协会多付的179万余元、128万余元、152万余元共三笔钱款转入妻子操控的另一公司,后占为己有。而骗取沈阳会展方的96万余元,后因案发,没有得手。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沈广以贪污罪提起公诉,沈广对罪名没有异议,并已积极退赔全部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认为,沈广作为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到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以签订虚假协议、截留公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骗取公款1200余万元,最终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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