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副专员潘宏勇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2013年1月10日,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发言人崔少鹏表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实名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2013年1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民顾洪伟、刘秀凤到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实名举报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违法占地,该实名举报材料已经在网上公开。题为《实名举报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违法占地》。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副专员党组成员潘宏勇接案至今已有一年之久没有给举报人任何答复。
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违法占地1000多亩,是哪个部门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特权每亩只交10元钱罚款就能把基本农田改成建设用地。举报人需要严厉地问责,需要厘清事实真相。想知道其中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黑幕?
所谓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为此举报人认为,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违法占地案件调查决不能只是潘宏勇关起门来办案,举报人在家等结果。不然,背后会不会出现“官官相护”?举报人看不到,怎么相信潘宏勇?在此,请中纪委督处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以刮骨疗伤的勇气,接受媒体和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曾有多少人物特别是官员、公众人物倒在媒体和网友穷追猛打之下,举报人相信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也不会例外。惩治腐败不是中纪委一个部门的责任,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违法占地案件演变为:网友在呐喊,潘宏勇袖手旁观。实际是潘宏勇与全国人大代表何著胜制定攻守同盟抵抗举报人。中纪委倡导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在潘宏勇办理何著胜违法占地案件上丝毫没有体现。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于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振亮等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何著胜违法占地案件表面看面对的是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实际上面对的是一个利益帮派。因为潘宏勇就是这个利益链条上的关键人物,所以才出现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副专员党组成员潘宏勇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尴尬局面。
据此,请求领导阅处!期待派员实地调查!
附:给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崔岩的举报信
后英集团总裁何著胜全国人大代表信息
鞍山市鞍公(治)决字(2011)第7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证)
2006年7月1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大屯镇“迁村腾地建区”协议书
海城市信访局关于大屯镇富兴社区(原丑家村)群众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海国土资罚字(2010)第WT02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国土资罚字(2010)第084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国土资罚字(2011)第084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国土资罚字(2011)第053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顾洪伟身份证复印件
顾洪伟财产损失情况说明及补偿要求
刘秀凤身份证复印件
刘秀凤财产损失情况说明及补偿要求
举报人代表:
顾洪伟 电话:0412—3541810 手机:13050024497
刘秀凤 电话:0412—3541689 手机:13478061815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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