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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牛”的社长和他神秘的“爱人”

文章来源:  作者:  2006-11-27

编者按:今天我们接到了中国食品报社的来函称“中国舆论监督网李新德报道的文章《中国最牛的社长和他神秘的爱人》侵犯了中国食品报社及吴炳晶本人的名誉权”,要求我们撤掉这篇文章,我们经过研究认为,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应该是客观公正的,允许不同的声音存在。为此我们特将中国食品报社的来函连同李新德的文章一起发表,我们相信广大读者最有发言权,能够分辨是非。至于中国食品报及吴炳晶认为李新德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认为这是最有效的办法。

 

 

    他是中国食品报和消费日报两家报社的社长和党委书记。他主管中国食品报社8年,不但把接手时的850万元利润耗尽,还亏损2700多万元。当有人举报他同时拥有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7辆豪华轿车、两处别墅、两套套房来源不明时,他若无其事地对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说:轿车、房子都是我“爱人”送的!

  

 

——中国最“牛”的社长和他神秘的“爱人”

 

 

来源 中国舆论监督网 作者 李新德

 

 

    被举报的社长叫吴炳晶,官至正厅局级。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举报人手中的大量证据,记者简直难以相信,一个在机关工作的高官会拥有如此多的高级汽车、别墅、楼房。 




 

       

吴炳晶的7辆汽车都是高档汽车。一辆瑞典的沃尔沃S40,一辆德国奥迪A8,一辆长春奥迪A6,一辆德国奔驰E230,一辆德国欧米伽3.0,两辆日本莱克萨斯(凌志LS400)。这些车购买后都经过豪华装饰。为了掩饰,这7辆汽车中有4辆,挂在中国食品报社行保处长和财务处长名下。

 

     2005年5月,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吴炳晶迅速将部分轿车出手。

 

 一、艰难的举报

 

    2006年11月8日,记者在北京见到了中国食品报社的两位举报人吕毅然和方欣燕,他们向记者讲述了曲折的举报过程……

 

 

    我们就吴炳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事向上级机关和检察院进行了举报,他们告诉记者说: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仅对外围的部分线索作了初步调查,尚未涉及到我们举报的汽车和房产问题时,就匆忙宣布”吴炳晶没有犯罪问题”,而对我们提出的”吴炳晶拥有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汽车和房产来自何处”的问题,丰台区检察院却没有回答。转了一圈,案件又回到了起点,我们感到愤怒和不解。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一定要弄清吴炳晶汽车和房产的真实来源,目前我们已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了复议。

 

 

    让人更难以理解的是,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接到投诉要求报社的上级主管部门轻工业联合会调查真相时,联合会出具的函更让人生疑,说吴炳晶同志的爱人是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这些房子和汽车的产权均为吴炳晶爱人所有。

 

 

     “爱人”成了吴炳晶的挡箭牌!

 

二、谁是吴炳晶的神秘“爱人”?

 

那么被吴炳晶称之为“爱人”的,究竟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吴炳晶和妻子赵某1995年7月24日同时将户口从天津和平区迁出,后来落户北京。此后吴炳晶与赵某离婚。赵某无论在与吴炳晶离婚前或离婚后,都没有在“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更谈不上是什么“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显然,赵某不是吴炳晶所说的“爱人”。

 

    其实,吴炳晶早在天津工作、尚未与赵某离婚时,就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晓梅的人,她才是在“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但她与吴炳晶并没有婚姻关系。按理说,王晓梅只是吴炳晶的朋友,不是吴炳晶的“爱人”,然而吴炳晶所指的“爱人”正是王晓梅!

 

    2006年11月13日,记者来到天津采访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晓梅,当拨打电话022—23531723时,已经是个空号,这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吴炳晶“爱人”的王晓梅,早已不知去向。


 太极园A座一景
 

 

记者来到天津工商银行高新技术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采访,该行公司业务部的刘经理告诉记者:由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三马路开发建设的“太极园”商住楼,在运作上存在严重问题,里面很多业主都是在我们这里做的按揭,最后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导致停水停电,至今产权都无法落实,我们的贷款也成了不良资产。我是2002年到这个业务部的,没有见过王晓梅这个人,她的公司早就解体了,我们银行曾经就按揭贷款一事向法院起诉过,因为牵涉的业主太多,影响很大,政府出面做了工作,说是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调整之中”。

 

    当记者来到“太极园”时,业主们得知记者的来意,纷纷赶来向记者诉苦:“我家是受骗了,这个王晓梅说得好听啊,为了买房子我到处借款最后交齐了房款,没有想到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而这个骗子却逃到国外去了!”“我家只交了一半房款,剩余部分是银行按揭贷款,王晓梅跑了,银行要起诉我们,虽然目前没有动静,可是总是一块心病啊,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愣是办不了房产证,就是想卖也没人敢要呀!”“王晓梅真是害苦了我们老百姓了,她跑了,留下了烂摊子,双气没有通,垃圾没人管,如今电梯已经坏了一个,另外一个每天都轰轰隆隆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去,这个缺了大德的王晓梅。”说着说着,骂声一片!

 

    对于王晓梅的个人不动产一事,法院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曾在2003年就发出了公告并在媒体上刊登了消息:“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暨法定代表人王晓梅:工商银行与你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本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你公司等义务人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工商银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委托天津国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本院诉讼保全查封的你公司位于太极园大厦A20—2、A25—2、B6—8房产进行评估,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14509.63元、393301.74元、480949.29元。依照法律规定,你公司对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

 

    2003年4月29日,《天津日报》都市新闻第9版刊登了题为《20名巨额欠债者曝光》的新闻,王晓梅以欠债2158万元名列天津20名巨额欠债者之首。 

 

    不说吴炳晶和王晓梅的关系时好时坏,也不说一个女士在几年内送7辆以上汽车和数处豪宅给男士让人匪夷所思,而是因为作为本身是巨额欠债者的王晓梅,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可能“送”给吴炳晶1000多万元用于买车买房。

 

    另外,吴炳晶于2004年5月19日和6月11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买了两辆奥迪,而此时王晓梅出国躲避已有数年,那么吴炳晶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三、中国食品报社8年亏损2720万元

 

食品报社在吴炳晶于1997年底上任前,年年有盈利。1997年当年盈利400万元,吴炳晶接手时共有现金850万元。吴炳晶上任后,食品报社连续8年亏损,截止2005年底,在冲抵850万元利润后,还亏损1870万元。现在食品报社已严重资不抵债,要债者接踵而来;职工收入急剧下降,怨声载道。

  

 
 
查账情况报告显示报社账目被"修改"、"重做" 

 
 
查账情况报告显示凭证上会出现两个第6册和两个第8册 


    巧合的是,与此同时,吴炳晶个人财产却迅速膨胀,同时拥有7辆高级汽车,有人做了不完整的统计,吴炳晶的高级轿车先后达到了10辆。食品报社和吴炳晶是典型的“穷庙富方丈”。 


 

吴炳晶(右一)和江泽民、尉健行“合影”

 

 

报社一位深知内情的人告诉记者,吴炳晶在政治是上投机取巧的人,就拿这幅照片来说吧,他在食品报社工作期间根本没有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合过影,照片是他在全国政协工作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参加政协会议,吴炳晶当“引领员”时拍的。吴炳晶穿的西服上面本来有工作证,为了炫耀和吹嘘自己和国家领导人合过影,他让人把这幅照片西服上的工作证进行了技术处理除掉了,让人看起来像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专门和他的合影留念,另外他把这幅照片放大成巨幅照片高高的挂在自己别墅里,向客人炫耀。再说,这幅照片是他在政协工作期间拍的,和中国食品报没有任何关联,而他却把这幅照片用在食品报成立20周年的刊物上,真是用心良苦啊!别说,还真能蒙人,也许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是因为看到了这幅照片不敢往下查了。

 

四、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后又在初查?

 

    吴炳晶一案最初由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调查。2005年6月初,一分院在询问吴炳晶本人有关这些汽车和住房的来源时,吴炳晶的回答是:这些汽车和住房是我“爱人”王晓梅送给我的,她现在出国了。检察官问你们结婚了吗,吴炳晶回答说:我们是事实婚姻。当检察院向吴炳晶索要王晓梅的联系方式时,吴说:我和她联系不上,没有她的地址也没有她的电话。做完笔录,吴炳晶在这份笔录上签字。知情人告诉记者,就在做笔录的几天前,吴炳晶还带着王晓梅出现在中国食品报社,并向同事们介绍:这是我“爱人”。

 

    2005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找举报信中涉及的3辆高级汽车所有人----食品报社行政保卫处长肖延喜和另一辆高级汽车所有人----食品报社财务处长甘力询问时,他们都向检察机关说明了自己名下轿车的真正所有人是吴炳晶。并对检察官说:“吴炳晶说借用我们的北京身份证为车辆上北京牌照。这些汽车也都是吴炳晶的,其他事情与我们无关。”以上询问笔录都有肖延喜和甘力的签字。

 

    有证据显示,汽车和房子都是吴炳晶用现金购买的。

 

    另外,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在调查吴炳晶的开户银行时发现,吴炳晶个人账户上仅10万以上的现金收支就有几十笔。

 

    2006年1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察处采访,吴凯处长对记者说,我们办案的所有资料都不能告诉你,因为这属于机密,另外即使要接受采访也需要办公室统一安排。记者来到了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姓杨的女士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拿着记者提供的采访提纲(中国食品报社长吴炳晶、财务处长甘力、行政保卫处长肖延喜等人在检察院做的笔录内容)和证件请示领导,回来后对记者说:这个目前不能对外接受采访,因为这个案子属于初查阶段。记者当即向其出示了该院的2006年10月12日下达的“不立案通知书”说,案件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怎么还在初查阶段?杨女士愣了一下,看了看记者手中的这份“不立案通知书”问:是谁向你提供的?然后迟疑了一下说:可能又举报了吧?记者对这位女士说:投诉人反映吴炳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我特意到你们检察院来核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因为你们的结论和我调查的结果有很大的出入,因此希望能过核实一下。

 

    随后,记者留下了要核实的内容提纲及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说:如果你们认为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话,请在一个星期内与我联系。

 

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认定虚构的“爱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给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函
                                

          1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食品报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该会纪检办公室的一位女士接待了记者。记者指着手里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中轻联办发(2005)8号文件说:这份文件的第三条有这样一段话:“经我会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消费日报和中国食品报的社长吴炳晶同志的爱人是天津一家房地产公司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来信反映的房子和汽车等问题,其产权均为其爱人所有,没有发现吴炳晶同志存在利用消费日报和中国食品报社长职务为自己谋取房产与汽车的问题。”我来这里是要核实一下。

 

    这位女同志首先带记者来到轻工业联合会档案室,对这份文件的真伪进行核实后,又拿着记者的证件等去请示他们的领导,回来对记者说:我们领导说了,你要了解的问题属于我们联合会党内的问题,不能向你公开。

 

    记者告诉这位女同志:请你务必和你们领导汇报,这关系到你们联合会的声誉,据记者调查,你们文件中提到的吴炳晶的“爱人”纯属虚构,因为吴炳晶原来的爱人根本不是搞房地产的,并且已经离婚,如果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搞清楚的话,是很不严肃的,会闹出笑话。如果把吴炳晶的女朋友王晓梅称为吴炳晶的“爱人”,那就更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记者在留下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同时再三叮嘱,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请在一个星期以内给记者一个回信。

 

    这位女同志连声回答:“一定把你的意见转告我们的领导。”

    截至到发稿时止,记者没有接到上述两家单位的任何回音。

 

编后语:

 

    吴炳晶房子、别墅和众多的高级轿车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其“爱人”王晓梅“送”的,而王晓梅和吴炳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从文章中可以看出,实际上王晓梅身负巨额债务下落不明。即使这些财产真是她的,那也应该归还给太极园那些已经交了房钱至今尚未拿到房产证的业主和债权人天津工商银行,如果这些房子、别墅和高级轿车不是王晓梅“送给”吴炳晶的,那么吴炳晶就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重大嫌疑。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能给吴炳晶这个”萝卜”找到一个合适的“坑”?作为吴炳晶的上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帮忙”找到这个“坑”,而不应该担心“拔出萝卜带出了泥”!

 

附:要求删除文章的函




 

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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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IP:180.125.*  于2015-03-19  发表评论:
严惩吴炳晶。听说他现在还据高位,62岁还做消费日报社长,其中必有猫腻。
IP:221.223.*  于2007-11-17  发表评论:
时至今日,中国食品报社已经更加困难,可牛社长却还没有受到追究。
IP:123.112.*  于2007-07-2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联合会也好,律师函也好,他们能代表食品报吗?能代表事实吗?不过是拉大旗,作虎皮罢了.别看狗日的今日猖狂,总有撤职下狱的那一天!!!!!!!!
IP:221.216.*  于2007-01-25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IP:221.223.*  于2007-01-16  发表评论:
说没有影响那是自欺欺人。
IP:219.142.*  于2006-12-18  发表评论:
无论如何,这张抹掉工作证的照片还是起了大作用!各方对他的调查不是浅尝辄止吗?这就是中国式的"高官效应"!
IP:222.131.*  于2006-12-17  发表评论:
“总有一天是晴天”这位老人您的心情是可以理解。但我更关注的是您的身体健康。昨晚您从10点到12点,在多个网站发表个人见解,可谓不辞劳苦。读了帖子后总的感觉是您的心情过于激动,“牛社长”的行为深深地刺激了您?仅从您对自己照片和毛主席像章的所做作为看,应无可非议,但“牛社长”的行为就另当别论了。 首先,您没有仔细阅《中国最“牛”的社长和他神秘“爱人”》这篇文章?文章中已对这张照片的背景情况写的得一清二楚。 其次,您凭什么肯定“牛社长”现在的所做作为与您当时的初衷是吻合的?只能说您替他说的有点过了。 再次,您如果有一张佩戴工作证的与领导同志的合影,在摆放时,您会把照片上的工作证涂抹掉吗?我想您肯定不会。 最后,如果您因为作风问题被免职后,自找门路来到一个新的单位,还会到处炫耀您曾经在原单位如何如何吗?还会拿出与之毫无相关照片公开刊登吗? 这就是您眼中历经坎坷,受党教育多年,有着“怀旧”之情的“牛社长”吗? 恕我直言,您理解和接受的,正是大家所不理解和不接受的。
IP:221.223.*  于2006-12-17  发表评论:
这位68岁的老人对中央领导的崇敬之情令人感动。我也有一张与中央领导的多人合影,也一直珍藏着。 但我们和领导的合影与吴炳晶的这张合影有本质的区别,那就是我们的合影是真实的反映,而吴炳晶的合影是做过手脚的,是虚假的反映。如果吴炳晶不把他西服上的工作证删除,照片自己保留着甚至刊登出来,并说明是为某次会议服务时留下的,我想没人会说什么;能为中央领导服务也是很光荣的,吴炳晶如是这种心情,谁会指责?但吴炳晶刻意抹去西服上的工作证,就令人费解了。我如果把自己和中央领导的多人合影,处理成我和中央领导的个人合影,不知这位“68岁的老人”是否还能“理解和接受”呢? 这位老人仔细看了照片,得出“好象”是“为了版式的需要而多裁切了自己”的猜测,也只能纯属猜测。吴把晶这张照片的原版,在西服的领子上露出了大半个工作证,证上的国徽图案都清晰可见。是吴炳晶亲自交代食品报社的工作人员,在画册制作公司用电脑抹去工作证的,这在食品报社已不是秘密。如果是“裁切”,在工作证被裁掉的同时,吴炳晶的大半个脸也就被切掉了,所以吴炳晶只能选择“抹掉”。因此,“裁切”一说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这位老人可能不了解,伪造与中央领导的个人合影,是政治品德问题,不属于司法机关管辖的范围。至于文革期间几亿中国人佩戴主席纪念章,更与此事风马牛不相及。在文革中佩戴领袖纪念章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谁要敢弄虚作假把自己和领袖放在一起,在文革中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 另外,这位老人怎么就能这么肯定,吴炳晶的西服上原本是有工作证的呢?我只能说这位68岁的老人心地实在太善良太善良再加一个太善良了。善良是好的,但不能没有警惕性, 否则是会上当受骗的。
IP:221.220.*  于2006-12-16  发表评论:
我是一位68岁的老人,从照片上估算比吴先生大上十多岁,应该还能算同一时期的人。我仔细看了下照片,好象也就是为了版式的需要,多裁切了自己,没看出有极其重大的不妥之处。再说,我订阅的报纸上每天都会有大量经过裁切的图片,有时为了版式的需要还抠成不同的形状。现在在我的家中也挂有这样一张早年和领导人在一起时的照片,我已经退休多年,不可能还有什么政治目的,即使当年在单位里摆放这张照片,也没有同事指责我一定有政治企图,大家都能够理解这是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一种崇敬之情。再说我相信司法机关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张照片的作用哪会有那么大。其实上个世纪,几亿中国人民每天都在胸前佩带毛主席纪念章,甚至开支后第一任务就是去买纪念章,说实话那不是什么炫耀,也没什么要炫耀,那只是当时发自内心的崇敬。我想吴先生大约在建国初期出生,应该也是历经坎坷,是受党教育多年的人,怀有一些崇敬之情是我这样一位老者今天仍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提高领导干部的自觉和自律,是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牛社长”到处咬人,正患“疯牛病”吧?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不能让贪污腐败分子继续贪下去!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中国食品报社的财产----你“牛”了谁,又穷了谁?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没有食品报社的严重亏损,哪来吴炳晶的巨额财产?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贪污腐败是造成中国食品报社严重亏损的根本原因!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牛社长”一意孤行,越走越远,必将落得粉身碎骨!
IP:219.142.*  于2006-12-13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维权网:请你维护维护中国食品报社全体职工的权益吧!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吴萝卜"的"坑儿"人民已经为他找到了,那就是高墙铁窗!还是乖乖交待,老实受审,也许人民还会可怜你,给你一次赎罪的机会.吴萝卜,赶快去投案自首,主动交待吧!!!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吴炳晶自做聪明,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贪极必悲!“牛”极必亡!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炳晶:把炳被抓住了!赶快自首吧!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尽管“牛社长”抬出伪造的“爱人”,也解决不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IP:219.142.*  于2006-12-12  发表评论:
吴炳晶是我党反腐倡廉的绊脚石!
IP:124.203.*  于2006-12-09  发表评论:
这个单位的现状,就像是被紧紧关起的铁幕。有朝一日如果铁幕被正义的力量打开,人们一定会看到这篇文章里所提到的“牛”社长,以及文章里没有提到,但该单位人尽皆知的“牛”副社长和“牛”助理,三个人不清不楚的很可能是令人齿冷的所作所为。
IP:124.192.*  于2006-12-06  发表评论:
听说还想找好地方一走了之,牛社长他也不解了解,哪个单位缺回花钱的人啊!
IP:124.192.*  于2006-12-06  发表评论:
像这样的贪官千万不要再在社会上逍遥了,一定要把他绳之以法。
IP:124.192.*  于2006-12-06  发表评论:
到处发文就是心虚的表现。
IP:218.81.2*  于2006-12-01  发表评论:
贪极生悲,物极必反,“爱”极否来,“牛”极必亡!
IP:218.80.7*  于2006-12-01  发表评论:
但愿牛社长们从此成为过街老鼠,从此萎靡不振,切断其掌控神秘爱人的专权,这方是我国人的大幸!
IP:218.80.7*  于2006-12-01  发表评论:
但愿牛社长们从此成为过街老鼠,从此萎靡不振,切断其掌控神秘爱人的专权,这方是我国人的大幸!
IP:219.142.*  于2006-12-01  发表评论:
哈哈!!耗子吃多了变成“牛”了!!看这副厚颜无耻、小人得志的模样!相关部门难道就任其威风下去吗?难道真的是中国式的怪现象:“黑猫”、“白猫”都不抓老鼠,变成了"狗拿耗子"了!现在“狗拿到了耗子”,"猫"们也该过问一下了——把这位耗子变成的“牛”之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查他个水落石出吧!!!
IP:219.142.*  于2006-11-27  发表评论:
吴大社长并不是牛,他是一个硕鼠,一个贪吃国家的财产、纳税人的钱大老鼠!他的巧取豪夺,加巨了中国的贫富分化……
IP:218.92.1*  于2006-11-27  发表评论:
关于这篇文章的内容,我已经在其他网站上看到了,这个作者如果没有翔实的证据怎么能发文章,另外,我感到既然感到作者侵犯了中国食品报和他们社长的名誉权,我个人认为做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到法院起诉作者,而不是到处发文要求网站撤销文章,这种要求撤销文章的做法可能会给读者留下一个心虚害怕的印象,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这样认为的,反正我是这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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