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记者/郑晓伟 李松峰)听说过举报单位偷税,也听说过举报竞争对手偷税,还听说举报他人偷税,你听说过举报自己偷税吗?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晓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阳矿业”)法人韩发亮实名举报自己偷逃国税,记者前往汝阳县国税局核实相关情况,该局领导却多方刁难,试图阻拦正常的采访活动。
5月21日上午,记者接到晓阳矿业法人韩发亮的报料,称自2010年2月以来,汝阳县升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隆矿业”)打着晓阳矿业的幌子,长期非法盗采硅土资源,虽然缴纳了小部分国税款项,同时却偷逃了大量税款。
通过韩发亮的叙述,事情的真相渐渐清晰起来: 2007年初,作为汝阳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他依法取得刘店乡邢坪村硅矿山开采权,并成立了晓阳矿业。后樊有才、郭双喜申请入股晓阳矿业,三人协议约定:独资企业变更为自然人投资经营,韩发亮为法人,按投资款划分了股份,韩发亮占晓阳矿业总股权的76.2%,樊有才、郭双喜两人各占晓阳矿业总股权的11.9%。
2009年年底,韩发亮却因肝腹水、肝硬化后期住院治疗。临行前,口头嘱咐樊有才留守公司,有事情打电话沟通,等其决策后再予以执行。
2010年3月,樊有才、郭双喜背着韩发亮以个人名义,与经人介绍的郭卫生签订协议让其进入晓阳矿业合伙经营。2010年7月,韩发亮住院期间,郭卫生等人进入晓阳矿业后,私自制订了新的晓阳矿业章程,增加宋勇建、郭卫生、冯士贤等五人为股东,重新分配了股权并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因此,双方诉诸法院,虽然法院判定之前虚构的协议有效,但法人至今依旧为韩发亮。
为了能够披上合法的外衣,以获取足够的开采硅矿石所需炸药,2011年6月23日,郭卫生等人注册了升隆矿业。让他们失望的是,升隆矿业办理的证件经营范围只是“石英砂、硅砂加工销售;铜、铁、锌矿石购销”,依然无法领取炸药。
没有开采所需炸药,升隆矿业购买了两台大型破碎机,不分白天黑夜在山上作业。5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汝阳县刘店乡邢坪村通往玻璃用砂岩矿的山道上,远远就看到路边一台黑白相间的破碎机正在加油。上前询问,对方称是升隆矿业的,负责将山体破碎,以方便挖掘机装卸。顺道对方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另外一台橘红色破碎机正在作业,随着破碎锤强烈的震动,大块大块的硅矿石纷纷落下。在该作业面四周,到处是疯狂开挖的痕迹,原本的青山如今已是遍体鳞伤。
经汝阳县国土资源局认定,未持采矿许可证的开采硅土,一律视为盗采行为,应当予以查处。然而,自2010年2月以来,升隆矿业在长达四年的时间从事盗采活动,相关部门却睁一只眼闭眼,放任纵容盗采行为的不断发生。
疯狂挖掘,青山遍体鳞伤
据韩发亮称,在其住院期间,升隆矿业将晓阳矿业存放的2.6万余吨硅矿石进行加工并销售,从中获取货款240余万元。4年时间里,升隆矿业从未停止过盗采,就算保守估计:每天开采500吨,每年盗采18万吨以上;如果按正规最低价销售价格160元/吨,获利已达数千万元。而升隆矿业用来应付国土部门检查的采矿手续,只能是晓阳矿业的采矿证。既然使用晓阳矿业的名义,就应当依法为晓阳矿业足额纳税,涉及17%增值税和25%企业所得税,合计起来将是一个巨额数字。
5月22日上午,记者前往汝阳县国税局核实相关情况,一位袁姓副局长出面予以接待。当记者说明来意后,袁姓副局长称,需要经汝阳县委宣传部允许后才能接受采访。记者当即指出,《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不需要经宣传部批准,袁姓副局长仍坚持说这是县里规定。辗转得到汝阳县委宣传部许可后,袁姓副局长又改了口,称记者所持的证件过期了。记者解释说中国记者网有通知,记者证使用期限延期到2014年7月31日,如有疑问可上网核查。经过多方折腾,袁姓副局长仍然不肯正面接受采访,却叫来两名工作人员记录举报情况,甚至连晓阳矿业和升隆矿业应当缴纳的税种都不肯透露,一再坚持称“替纳税人保密”。
对此,举报人韩发亮称,升隆矿业将盗采的硅矿石加工后不但销售给正规厂家,而且也卖给不要发票的小厂,同时还直接外销硅矿石。倘若计算销售数量,只需在现场测量一下盗采面积,就会一目了然。然而,如此简单的堵塞偷税漏洞的方法,截止记者发稿前,原本答应给记者反馈核查结果的汝阳县国税局,却一直没有音讯。
链接:逃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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