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县法院大胆尝试审判委员会改革新路子
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功能,提高审判效率,6月9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组织在院的审判委员会成员,旁听该院刑事审判庭对一例投毒犯罪案件进行的开庭审理,当庭对合议庭提请研究的判决意见进行讨论拍板,当庭宣判。这是该院今年来大胆探索审判委员会改革进行的第五次尝试。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是总结交流审判经验、讨论决定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研究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但由于制度设计和运作程序上的问题,审委会制度的瑕疵日益凸显。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强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针对人民法院内部“审案法官无权定案、没审案的审判委员会成员有权定音”尴尬局面,内乡县法院进行了有益探索。该院把审判委员会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对庭前审查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审判委员会成员旁听庭审,当即对合议庭意见进行研究,当庭宣判。没参加旁听庭审的审判委员会其他成员,对合议庭提交讨论的案件因没参与研究,故无形中没有发言权和“定音”权。
该院这项改革措施实施后,增强了审判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提高了审判效率,博得该县“四大家”领导、公诉人、涉案当事人、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周边知情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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