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东省正式宣布已对省内多达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岗位集中调整。据此前《人民日报》披露的数据,东莞市在这次调整中涉及的“裸官”达到127人。在东莞市民政局,“一正二副”的三名局长职位均出现变动——正局长因为是“裸官”被免职,一位副局长被调任为本部门调研员,还有一位副局长升任安监局局长。(6月12日《新闻晨报》)
“裸官”之所以被调整,是因为“裸官”大多与贪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为不清不白,再加上“裸官”子女、配偶早就在天涯海角的他国“安营扎寨”,财富也早已流往外国“诺曼底”登陆。一有风吹草动,“裸官”便可轻装“上阵”,“撒腿就跑”,而不用拖儿带母,夹金带银地逃出国门,逃之夭夭。
所以,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治理“裸官”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要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对于“裸官”,广东坚持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接受组织调整的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的调整原则。一言以概之,广东省委组织部对“裸官”实行的是从严管理、限制提拔、调整岗位的惩罚政策。
有鉴于此,不少“裸官”被调整为非领导职数的调研员或副调研员,确实大快人心。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衷心拥护,更是给“裸官”喝了一剂“醒酒汤”,使得“裸官”对“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接受组织调整”的“调整”内涵不再有了美好的“憧憬”。虽然“裸官”并非等同于贪官,但是,不可否认,“裸官”中贪官比例一直是居高不下的。如果仅仅是平级调整,或者降格使用,毕竟他们还手握大权,而且,“限制提拔”的“硬杠子”使得他们不再对升官报有幻想,转而孜孜以求地追求发财的“现实”之路。所以,虽然官小了,权力小了,但调整后的“裸官”可能更加贪得无厌,这与治理“裸官”的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把“裸官”转任非领导职数的调研员或副调研员,他们人未走,茶先凉,想贪已是力不从心。所以,作为东莞市民政局副局长的“裸官”竟然不降反升至东莞市安监局局长,不免让人难以茅塞顿开,甚至让那些迁回子女、配偶的“裸官”有了深深的上当受骗感。
这位副局长“裸官”为啥能升任局长,上级组织部门有必要认真清查一下,看他有何惊天地泣鬼神的才能。如果他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才能而破格提拔的,也应公开释怀,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属于“带病提拔”,则应坚决查处,用好的作风选好作风的人,让“裸官”不再裸,迫使他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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