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西韩村“给水工程”现状 山东省济宁邹城市香城镇西韩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邱运清,于2006年以建设给水工程为名,套取上级政府水利建设拨款9.3万元据为己有。 此事2013年7月曾被媒体报道,时隔一年,邱运清仍未受到任何处理,西韩村村民再次联名向媒体投诉举报。 落选村官屡遭举报 据邹城市香城镇西韩村村民联名投诉材料称,邱运清在1985年至2011年在担任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倒卖集体土地、私卖宅基地谋利。 村民举报的事实主要有:在2005年,邹城市香城镇西韩村进行自来水改造,邱运清私自将上级拔付的工程款3万元存入个人帐户;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9450元占为己有。1995年将上级拔给村集体抗旱用的扬水设备私自卖掉,所得款项数额及去向不明;在修建京福高速路占用该村集体土地,邱运清侵吞了占用土地款,并且,该复垦的土地没有复垦,另挖深7米后,又将土卖掉,所得款项去向不明;2006年邱运清以村委会需要建设集水工程为名,向上级下拨的水利建设资金11.3万元中的9.3万元据为己有,致使水利工程建成“豆腐渣”,当年就被毁坏;在任职期间,将集体土地倒卖150余亩,得款20余万元,被其侵占;将原村委会大院卖给本村村民邱运存,得款1万元;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私卖宅基地20余处,得款4万余元,被其侵占;邱运清个人私占宅基地6处;1986年将村集体所有印刷厂的设备私自卖掉,1987年将村集体所办的食品厂的设备私自卖掉,所得款项均去向不明。同时,邱云清还冒领村民低保金4000多元。 对以上事实,邱云清落选后,村民才敢于向上级政府反映,邹城市检察院和香城镇纪委进行了调查,确认村民举报基本属实,但邱云清利用其女婿在公检法等部门的关系,将此事不了了之。 “苍蝇”没人敢打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得知,自去年7月份以来,媒体先后以《山东邹城:落选村书记遭村民举报 查实却不予处理》、《山东邹城前任村书 记违法乱纪遭举报 检察院不敢打“苍蝇”》为题,对村民举报邱运清套取国家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报道。 西韩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邱运清这个级别的干部,充其量也就是个‘蠓虫’,他连‘苍蝇’的档次都够不上,可他比‘老虎’还顽固。检察院、纪委都来调查过我们,对我们的举报也查实了,可他至今仍逍遥法外,连起码的党纪处分也没有,真叫人寒心。” 在知情村民的带领下,沿着邹城市新修建的纵横交错的柏油路一路向东南行驶,记者驱车来到该村“给水工程”进行查看。 西韩村就座落在京福高速公里西侧。在通往村子的田间道路南侧,有一处乱石嶙峋的坑塘,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就是他们村的给水工程了。但见此处坑塘西部,是一架水泥垒砌的水道,外皮水泥已经脱落,还有几处断裂,显然水道已经废弃多年。 村民介绍说:“为了修建这处工程,邱运清骗取上级拨款11.3万元,他用村民修路集资款,干了这点活,贪了9万多元,给上面领导分了一部分,剩余5万多元就成了他自己的收入了。” 邱运清的家就在“给水工程”附近,当时,在邱运清家门口,停放着几辆轿车,几位衣着时尚的人在交谈。远远看到这一幕,村民立即改变了脸色,催促记者赶紧离去。 “邱运清这个老家伙能量太大了,黑白两道都有人,我们惹不起。他能够用旧伤诬赖别人故意伤害,让人坐了半年时间的牢房。”村民心有余悸地说。 链接: 2014年6月30日人民网报道: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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