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记者写了一篇调查文章,说是农村“民主”遇到难题。报道说:在有的地方自从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以来,全乡只有一次学校的事情议成过,其他的事情要么议而不成,要么议成了农民也不掏钱。带来“难议难决难行”,即“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有的干部抱怨少数人常常“把好事搅黄了”。造成农村的公益事业停滞不前,村屯街路破烂不堪。一位村支书说:“上边号召修路不让农民拿一分钱,只是让农民出点工,全村80%的村民表示同意,因为20%的村民不合作,把一件好事‘搅黄’了。” 表面上看,村民自治的民主制度陷入了困境,但认真想一想,我们应该为出现这样的民主难题感到高兴,因为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村民自治在农村得到了基本的然而又是真实的落实。——他们开始在修路、建桥、学校费用等与他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上有了做与不做的发言权了。 要解决这样的难题,笔者认为必须从三个方面健全认识、做好准备、积极推进。具体地说就是从思想上必须对民主有全面的认识,不能将民主过分的理想化,在困难面前,切不可以轻率地妄断:农民的素质差,在中国农村实行自治只不过是政治浪漫主义而已;从时间上必须有足够的准备阶段,培育公共理性,养成责任意识;从过程上必须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提高发展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管理社会的水平,依靠公正的程序设计路径达到实现民主的目标。 一、民主不仅仅是一种理想,更是一种制度保障 对民主过分的理想化就会可能对村民自治抱有过度的收益预期,似乎只要实行村民自治就能解决农村一切难题,而对村民自治的复杂性和艰难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民主过分理想化就会产生对制度本身的曲解,比如看到有些村民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就会怀疑村民是否有民主的诉求,怀疑村民的素质太低,甚至怀疑在中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必要性,而不去改革某些不合理的制度环节,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的进程。村民自治中遇到的民主难题反映了基层干部的现实困境,他们原本以为只要实行村民自治就能自然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和公共卫生设施等一系列问题。 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的保障,在这个制度框架内,才可以体现民意,解决民生;但并不是说有了民主制度就自然而然的体现民意,并且解决民生了。“一事一议”是村民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其实,从这个民主的难题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它的制度的优越和优势,即它起码已经起到了“防护林”的作用。防止了目前在村民自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重大的决策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重大的事情村民不知情,村务不公开和不透明的情况。这几年一些地方发生了村民的民主诉求事件,从某种角度看,都是因为制度实行缺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和违背了制度的规定性造成的。而“一事一议”难以议成的民主难题,实在已是超越了上述背离制度的问题,而是在全新的遵循制度平台上的难题,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不认识到这一点既不实事求是也是不客观的。 二、民主是一种共识性的文化,意味着承担责任 广西西部山区合寨村,是我国村民自治起步的地方。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这种一元政治体制的终结,社会治安和公共管理的职能同时也随旧体制消失了,于是村里连续发生多起耕牛被盗的事件以及乱砍滥伐等严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村里的老党员发起召开户主会议,每人发一张白纸,选举村里年轻、有文化、敢于制止不法行为的人为村里领头人。在选举产生村里领导人以后,他们订立了村规民约,组织治安联防,村内自我约束,村外搞好防范。村民委员会担负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这里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寨村的村民已经具有了一些共识性思维,如利益保护意识,责任共担意识。一纸村规民约说到底是村民对自己责任的规定和遵守,与上级领导无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格拉诺维特提出的“共享性思维”。他认为,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是具体的社会关系。经济活动是嵌入在具体社会关系之中的,只有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我们才能理解具体的经济活动、它们的内容和形式。而本文开头记者报道的民主难题,在笔者看来,最关键的问题是当地的村民没有形成这样一个“共享性思维”。也就是在村民之间、在村民和村官之间没有形成互相信任的文化,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均摊、责任共担的意识和习惯,因此,民主决策不能真正的形成,民主管理很难真正的实施。 三、开发程序性资源,程序的正义才能体现民主的根本 程序是遵守制度前提下办事的先后次序,是对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有效执行。在村民自治中,不断开发程序性资源是一个历史性的创新和创举,这绝对没有过誉。如上面提到的村规民约是启动了村民自治的程序性资源的第一步,简单说就是办事要有个章程;“海选”的成功就是走出了程序规范的另一步,使民主选举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两者的有机结合得以实现,“海选”成为村民自治的核心理念。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平台,可以保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公开和透明。村民自治对程序性资源的开发既是保证了村民自治沿着制度规定的轨迹前行,又是对提高民主能力的一大贡献。 总之,民主难题的发生是一件好事,好在村民自治的制度环境在逐渐营造和形成,村民自治的贯彻真正变成一种制度的力量。同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执政者社会管理的能力在民主建设推进的过程中亟待提高,这样才能应对村民提出的更多难题。(沈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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