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郑培民同志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他一生秉持“做官先做人 万事民为先”的原则,忠于党和人民,勤奋工作,廉洁自律。现将郑海龙同志回忆父亲的文章予以刊载。我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郑培民同志学习,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做到心系群众,廉洁奉公。 |
我父亲生前历任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湘西州委书记、副省长、省委副书记。几十年来,他一直非常珍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声誉,用自己的一生实践着党的宗旨。2002年3月,父亲因突发心肌梗塞因公殉职。党和国家给予父亲崇高的荣誉,胡锦涛总书记亲笔题写“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
1986年8月,父亲任湘潭市委书记时,到中央党校学习一年。临走前,他在财务室借了5000块钱作差旅费。报到以后,他把余款存在中央党校的储蓄所。到1987年7月学成归来,他到财务室按规定报销了有关费用,另外交给财务人员8块7毛2分钱。财务人员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解释说:“这是我预借差旅费余额的活期存款利息。这钱应该交公。”8块7毛2分钱看起来微不足道,却反映了父亲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1990年5月,父亲从湘潭转任湘西州委书记。行前,他将积累下来的1700多元稿费上交了组织。当时,我很希望留下这笔钱,为家里添置一台冰箱。但父亲告诉我:这是集体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个人所有。钱上交了,而我们家的冰箱两年后才搬进家门。后来,父亲在离任湘西时,同样将一笔积累下来的稿费上交了组织。他在日记中写道:“有人说我太古板,我想,宁肯自己吃亏,对自己也要严格要求,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做到的。”
“不义之财不伸手,灯红酒绿不迷眼”,这是父亲经常提醒自己的话,也是经常告诫我们子女的话。记得有一次,父亲的一位老同学来家叙旧,他交给我一个内放三千元的信封,说:“我是你父亲的老同学,你收下这个信封,你父亲是不会责怪你的。”父亲回来后,我将信封交给了他。父亲二话不说,就从房里拿出两瓶酒,并将这个信封放进包装盒中。中午,父亲请这位老同学吃饭。饭后,将酒送给了他,并亲自送他上车。在汽车开动的时候,父亲轻声地告诉他:“钱在酒中。”我站在旁边,又一次受到了教育。
我家还曾经历过一次小偷的“考验”。记得是1998年,两个小偷翻墙进入省委机关,撬开了我家大门,把所有抽屉全倒出来,连柜子里的衣服全都抖出来反复搜寻,也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最后,小偷从我家里偷了4000元钱和几条烟,这4000元钱是我妹妹出差后尚未归还的公款。几个月后,盗窃案告破,小偷的坦白和我家报案的数字完全吻合。
父亲对待送礼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对那些走“后门”、拉工程、跑官要官的送礼者,他一点情面都不讲,一概拒之门外;二是对亲戚和十分熟悉的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送的小礼物,他或者婉言谢绝,或者礼尚往来,相应回赠;三是对那些推不脱、无法退的礼物礼金,他一律上交组织处理。父亲逝世后,工作人员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他的一本廉洁帐,上面记载着何时、何地拒收了什么礼金礼品,没能当面退还的又交何部门、何人处理,每一笔都记载得清清楚楚。从湘潭到湘西、从湘西到长沙,从市委书记到省委副书记,父亲的职务变了、工作地点变了,但他廉洁自律的做法一贯如此,几十年没有改变。2003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到家中看望我母亲时,看到了这本廉洁帐,动情地嘱咐我们一定要好好保存,因为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父亲对亲人和家属的要求很严格。我母亲几十年来一直在新华书店工作,母亲也曾希望能到一个退休后收入有保障的单位工作。但父亲说:“请你理解我、支持我。将来只要我有一口饭吃,你就有一口饭吃。”就这样,母亲一直在新华书店工作,直到父亲去世。我清楚地记得父亲对我说过的一段话:“与其留给你财富,不如留给你创造财富的能力,读书就是在培养创造财富的能力。你一定要甘于寂寞、甘于清贫。”正是这些教诲,鼓舞着我自强不息、坚持学习。父亲去世5个月后,我完成博士学业到北京工作。临行前,妈妈给了我2000元安家费,后来她告诉我,当时家里只有不到6万元存款,这就是一个为官数十年的省委副书记家的全部财产。但是我深深感到,父亲留给我们的财富很多很多!
我走上工作岗位已经8年了。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我从内心真诚地感谢父亲。他不仅留给了我无尽的父爱,更向我展示了一个真正的党员干部应具备的信仰和品质,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激励着我努力工作和学习,用自己的双手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父亲,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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