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店水库全景
本刊讯 一次再普通不过的采访调查,却被弄得险象环生、惊心动魄:先是自称宣传部门的人员出来围堵、拦截,之后,有村民称当地出动了大量警力赶到现场试图围堵记者。在重重包围之中,记者在移民们的保护下,终于脱离“险境”!
听上去,这好像是一段警匪大片,又好像是杜撰出来的故事。可是,7月17日,此事确确实实就发生在内蒙古赤峰市!
水库移民:我们的补偿被严重缩水了
三座店水库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距离赤峰市35公里,是一座以城市防洪和供水为主,兼顾生态、农业灌溉、发电和渔业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十五”期间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重点工程,在移民安置上,遭到很多移民的指责,他们认为安置补偿严重缩水,多年以来,他们不断上访告状,要求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的标准 执行,但是至今也没有结果,而松山区政府和三座店水库移民局则认为,他们是严格按照政策补偿的,没有问题。
带领移民们上访告状的是一个叫张齐学的人,是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七组的农民。今年7月初,张齐学带着一袋子材料找到本刊记者。他说:三座店水利工 程,在移民安置补偿问题上,违反了国家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松山区政府和移民局拒不执行国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文件,未经任何省级以 上政府授权和委托,私自制定补偿标准。我们是水库移民,不是生态移民,他们硬是把我们按照生态移民和危房改造移民上报,套取国家资金,并利用移民们不懂政 策的空子,欺骗移民。后来,我们拿到有关文件后,才得知他们的造假行为。我们计算过,三座店水库工程共计征用10000多亩地,按照自治区2011年 143号文件规定,每亩地少给移民3.4万元。综合地价每亩地是4,33万元,但是松山区政府给到移民手中的只有9771元,总计少给了三四个亿!按照移 民政策,各种房屋都是一个价,都是按照一平米3000元给,但是到了松山区,有的是按照每平米700元给的,还有1200的。征地补偿之所以给的太少,是 因为他们在地价上做了文章,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给补偿,他们也是按照16倍给的,可是却按照2005年前的平均 产值计算的,每亩地平均产值只有600元,我们几个村是2013年被征地的,被征的都是优质地,很多地都是种水稻,也有种玉米和谷子的,每亩地的平均产值 早就突破2000元了,他们不顾这一客观事实,硬是按照每亩地年平均产值600元计算,严重侵害了移民利益!
为核实张齐学反映的问题,7月17日,记者随张齐学来到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在一户移民家中,邹顺、尹义、张广民、付喜明、刘春富、郑文龙、刘春 月、池向军、尹国恒、郑月珍、尹志富、尹志辉、张广祥、郑月春等二十几个村民向记者证实了张齐学反映的问题。他们都是水库二期移民的后期移民,是2013 年5月份开始启动移民的。据了解,三座店水库前期移民有381户,人口1458人。二期移民的后期搬迁涉及到池家营子村、孤山子村、南湾子村等三个行政村 的645户村民,共2152人。
移民们的家
移民们说:我们这里都是一等地,种谷子每亩能打1000多斤,每斤谷子能卖到4.7元,最低时也能卖到2.8元;种水稻每亩能打1700——1800多 斤,每斤能卖到2元多;种玉米每亩能打2200多斤,每斤能卖到1元多。总起来算,按照2013年的市场价格计算,平均每亩地年产值平均至少也能达到 2000多元,他们却按照平均每亩地年产值600元计算,至少克扣了我们四分之三以上的补偿款!总起来算,少给我们补偿三四个亿,这笔钱哪里去了?搬迁 时,按照政策应该是先安置后搬迁,就是先盖好房子,再让我们搬迁,可是他们却硬往外赶。当时搬迁,政府给一笔移民搬迁补偿费,每人1.5万元,谁签字了就 给谁,不签字的就不给。为了得到这笔费用,很多移民明明知道补偿给的不合理,也违心的在搬迁协议上签了字。这笔钱,他们是以“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的名 义套取来的,但是很多移民也并没有得到。搬迁后,大多数移民的生活明显下降了,是粮囤里挪到了糠囤!他们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五六口人,得到的补偿费 是二十几万,但是要盖一个三间的房子就需要花费十几万元,这还得自己运材料,很多活得自己干,盖完房子最多也就只能剩下十万、八万的了,还没有了土地,有 的好一点,还剩下一点土地,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松山区政府和移民局欺上瞒下,侵吞了大量移民补偿款,可是我们上访多年,也没有任何结果,走到哪里都告诉回 当地解决。当地要是能解决,我们还到自治区和北京上访干什么?上访的路走不通了,我们又走法律程序,但是告到哪里都不受理,说法是“不是法院管辖的范 围”!
政府答复:我们是按照政策办事
内政办发【201I】143号附件: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孤山子村的片区综合地价是每亩43333元
在移民们提供的诸多材料中,记者找到了几份相关的政府文件复印件,其中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通知》(内政办发【201I】143号),该文件确定的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孤山子村的片区综合地价是每亩43333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标准执行有关政策的意见》(内政改发复字【2010】170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 于印发内蒙古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部分征地移民项目投资调整专题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总环移【2009】891号),该文件称:“在实施过程中应严 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征地移民政策执行,以人为本,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有关费用事宜的批复》 (内政字【2 009】16 9号),同意将三座店库区移民补偿标准由1 0倍提高到16倍。
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赤松政发【2013)】40号则进一步强调了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补助标准。该文件称: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有关费用事宜的批复》 (内政字【2009】169号)、水利部水规总院关于《内蒙古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部分征地移民项目投资调整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水总环移 【2009J】891号)和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补偿补助标准。2005年6月8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赤松政发【2005】35号)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这个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是:
一、各类土地补偿标准,其中:1、水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1264.00元/亩;2、水浇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9971.52元 /亩; 3、二类水浇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8480.00元/亩;4、旱平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349.28元/亩;5、林地,用材林 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1 5 2 5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其中:1、主房,砖混房5 0 0元/平米,砖瓦房4 5 0元/平米,砖石瓦房38 0元/平米,土石瓦房32 0元/平米,土房2 2 0元/平米。
三、移民搬迁补偿补助标准:1、搬迁运输费:3 0 0元/户。2、搬迁损失费:3 0元/人。3、医疗生活补助费:2 0元/人。4、误工补助费:1 5 0元/人(劳动力)。5、过渡期生活补助费:4 0 0元/人。
对于各级政府的文件规定,移民们没有异议,但是这些文件似乎都没有提到补偿的基数问题,就是以哪几个年份的亩产值作为基数问题都没有清晰的说明。张齐学们 认为,既然我们是2013年被征地的,就应该按照2010到2012年的平均亩产值作为基数,亩产值平均至少应该是2000多元,按照600元做基数显然 太低了。于是,他们不断的到各级政府上访。
对于移民们的上访,赤峰市和松山区政府十分重视,2013年松山区政府专门就他们的上访做出了一个答复意见《关于张齐学、尹国成、刘春富等移民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赤松移[【2013】17号)。这份答复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信访人反映三座店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标准低,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 号.)执行;水库征地按现产值对耕地进行补偿。
二、征地补偿政策变化及执行情况:
水库移民动迁安置工作于2005年3月份开始启动。移民耕地补偿标准执行的是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7 4号 令)及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发改投资【2004】 276 2号),耕地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产 值的1 0倍,即:水田7 0 4 0元/亩,水浇地6232. 20元/亩,旱平地2718. 30元/亩。
在移民过程中,国务院于2 0 0 6年9月1日出台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 7 1号令),对耕地补偿标准进行 了调整。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经逐级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 0 0 9年7月2 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有关费用事宜的批复》(内政 字[2009]169号),明确了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同年1 0月1 2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出具了《内蒙古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 纽工程部分征地移民项目投资调整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水总环移[2009j]891号),明确了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标准。为此,三座店水利枢纽工 程移民工作再次启动。
在工作过程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又相继下发了《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129导)和 《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 011]】14 3号),再次调整了征地补偿补助标准。
为了明确补偿标准,松山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于2 01 0年7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补偿标准的 请示》,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了由国土厅、水利厅、发改委等部门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到赤峰市实地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汇报。 2 01 2年8月,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意见。依据此意见,松山区制定了《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后期移民动迂安置 实施方案》,重新启动移民工作。
三、答复意见
三座店水库后期移民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初步设计阶段国家批复的亩产值的1 6倍,是依据下列有关规定确定的:
1、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 7 1号令)。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 6倍”。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有关费用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09】169号)。批复明确:“将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原批复的1 0倍提高到16倍”。
3、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内蒙古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部分征地移民项目投资调整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水总环移【2009]】891号)。意见明确:“维持初步设计阶段国家批复的亩产值不变;耕地补偿补助倍数调整为16倍”。
4、2012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精神。会议明确:严格执行“同库同策”原则,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仍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有关费用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09】169号),已完成搬迁的一期移民和此后搬迁的移民安置一律适用此标准。
依据上述规定,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后期移民征地补偿标准为:水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 1 2 6 4元/亩;水浇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9971. 52元/亩;二类水浇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8480元/亩;旱平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349.28元/亩。
这份答复意见最后强调:如不服本意见,你们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 0日内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移民们对此答复不服,但是由于已经过了复查期限,只能到法院起诉,但是松山区法院、赤峰市法院都不受理,后来还是在移民集体上访的压力下,移民局长陈永刚 才给他们一个未加盖公章的“行政机关内部的情况汇报”,署名是打上去的“潘逸阳”。因为潘逸阳是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他们只好到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要求撤销这份没有法律效力的内部汇报材料,但是呼和浩特中级法院却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他们又上诉到内蒙古自 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裁定:维持一审裁定。后来,他们又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是至今也没有开庭。
至此,移民们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增加补偿的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围追堵截:只为来了两个记者?
记者乘坐的是中间的红色小车,移民们说:前面的灰色轿车和后面的黑色轿车是政府的车
结束了与移民们的交谈,记者想去搬迁现场看看,没想到,拉着记者的车刚走到池家营子村,就有一辆灰色的小轿车(车牌号:蒙D•XC171)跟了上来,随后 又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车牌号:蒙D•ZF206)也尾随在车后,移民们说:那是镇政府的车。随后,灰色的轿车上下来两个人,其中一个自称是松山区委宣传部 的,问哪位是记者,要求记者跟他去单位谈谈。记者感到情势不对,对方有可能阻止记者发稿,就没有下车,也没有暴露身份。为了保护记者,十几个移民骑着摩托 车冲了过来,把两台轿车围起来,和他们吵了起来,自称“宣传部”的人见形势不利,马上开车向前走,但是那辆黑色的轿车却从背后围了上来,试图堵住记者的 车。移民们气氛的骂了几句,让那辆车躲开,记者的车才从旁边挤了过去,之后直奔一条小路离开。正当记者的车走在离开的路上时,坐在记者车上的移民不断接到 电话称:哪条路不能走了,并说派出所的警察已经到了现场,还有刑警队的警察也出动了,正在某路口拦截外地车辆等等,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
为了绕开拦截,我们的车抄一条很少有人知道的小路,走了半天,之后又换乘一辆大客车到了一个小村落,又从小路上了高速公路,开车走了几个小时,才到了安全地带,回到北京。
至今,张齐学们还在四处奔走告状,他们认为移民们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他们的要求和理由是:
1、张齐学在水利部移民开发办得到的答复是:三座店水库移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只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权制定;
2、松山区政府制定的【2005】35号和【2013】40号文件的补偿标准,是未经省级以上任何机关单位委托授权制定的,是违法、违规的;
3、移民们经过多次反复上访得知并确定,松山区政府移民局在三座店水库移民拆迁和征地补偿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欺上瞒下的手段,属于非法移民,必须立即纠正;
4、2014年7月10日,松山区政府副区长王顺下令对三座店库区部分没有搬迁的移民,采取了强行停电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0】15号文件规定,必须严格追查,追究下令停电领导的责任;
5、对于自治区政府于2012年8月13日作出的《同意关于解决三座店水库移民资金补偿会议议定事项(一)》的内容,已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认定“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情况汇报”,不能作为制定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
6、我们要求松山区政府,必须按照国务院47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2010】15号、国土资发【2010】96号、内政办发【2011】143号、内发 改办复字【2010】170号、内国土资字【2010】547号和赤国土资发【2012】97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库区移民进行合法补偿。
移民们证实,有大量警察到现场试图围堵记者
对于移民们的上访、告状,记者没有权利认定是否合理、合法,但是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记者仅仅是进到村里不到一个小时,松山区委宣传部的人怎么就马上赶到了呢?他们为什么非得拦住记者去宣传部呢?多名移民证实,后来确实来了一些警察,试图拦截记者。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三座店水库工程移民的背后,真的有什么巨大的黑幕不成?
对于三座店水库移民问题,记者将继续关注,并将跟踪报道。(本刊记者铁风 苍柏)
来源:商务直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