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凌晨3时40分许,依安县居民高玲霞家遭遇依安县公安局、住建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强拆,高玲霞及丈夫奋力反抗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被公安机关带走分别拘留10日罚款500元。
高玲霞家居住在依安县依安镇新街一委九组,据高玲霞丈夫张静介绍,7月4日凌晨3时40分左右,依安县公安局局长杜志林带领300多公安干警和特警对我家进行强拆,当时我妻子在房上看到外面来了很多人,特警已经上房顶、社会人员砸大门、铲车扒房子,我们夫妻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强烈阻止并要求现场领导出面洽谈均无人理睬。面对如雨般的砖头飞向我妻子我忍无可忍!为了保护我妻子,我用砖头把正在铲房子的铲车风挡打坏了,这时特警过来将我妻子和我一起戴上手铐抓走,说我们抗法、以妨碍公务为名分别拘留10天罚款500元。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0多天了,我的左手指因戴手铐太紧还有些麻木。
据了解,强拆地点为依安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发小区为碧海蓝天小区。事发前因高家觉得对房屋评估过低,与住建局一直没有达成协议,这次依安县组织的强拆是依据当地法院的裁定进行的,但高家否认接到过法院的裁定书。目前,高家被强拆后,室内物品不知去向,强拆后对高家如何安置依安县政府没有任何说法。
对于强拆张静及妻子高玲霞不能理解的是,既然是依法强拆为何不是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为什么由公安机关选择在凌晨进行?
依法强拆也好,“野蛮”强拆也罢!老百姓必定是弱势群体,认真做好拆迁工作补偿合理是当地政府的职责,政府强制可以扒掉老百姓的家园,确无法挽回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举报人 张静 手机 13766551222
来源:时代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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