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年博弈,预算法修订终于接近尾声。
25日-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将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预计四审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昨日,会议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时表示,草案四审稿充分吸取前几次审议意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已经比较成熟,赞成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微博)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年6月30日,政治局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目前中国的重大改革都应该有法律依据,此时出台新的预算法,相信《方案》中的整体精神在预算法中都会有所体现。
预算法四审稿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写入立法目的,并确立了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被认为是新预算法的一大亮点。但本报采访的不少专家同时表示,全口径预算体系还需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配合。
全口径预算四本账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25日公布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四审稿中将“强化预算约束”补充入立法宗旨,对全口径预算的界定和管理更严谨。
此前三审稿确立了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所谓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尽管四审稿尚未对社会公布,但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四审稿和三审稿相比,表述上会进一步完善,但不会有太大变化。据新华社报道,四审稿明确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事实上,由于现行的预算法未将政府全部收入纳入预算之中,因此让“体外循环”的财政资金有了可乘之机,为很多政府单位“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腐败温床。
尽管从2011年开始,中国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就已经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本预算都列入了预算报告,但编制和管理都存在诸多不健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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