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0日被暴雨破坏的危房,一年多时间后依然改造无门
《市镇居民建房审批表》复印件
中国社会新闻社苏州吴中报道(特派记者 杨可馨)近日,台风“凤凰”来袭,市民们纷纷做起防范工作。而家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东街14号的李女士却只能望着坍塌的危房犯愁,这已是困扰她一年多的问题了,为了危房改造的事,她及家人奔走于各部门申请、审批,但吴中区横泾街道将上级部门已经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扣押了下来,致使李女士家的危房拖了一年多也无法动工改造。
李女士向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介绍,她家的老房子还是解放前建造的,为砖木结构,已经十分破旧。2013年6月10日,一场暴雨将其砖木结构房子的屋顶冲垮,整个房子摇摇欲坠,不时还有瓦片掉落,十分危险。他们一家3口住在这样的环境里,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尤其害怕伤到孩子。
李女士说:“我家危房坍塌得很严重,已经没有维修的价值,于是向社区申请原地翻建。横泾街道拆迁办也同意翻建,但在办手续时却给我是一张《横泾街道办事处村镇房屋修缮审批表》,我认为修缮和翻建不是一个概念。多次交涉无果后,去年我曾向媒体求助过。”
去年7月左右,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就接到过李女士的求助电话。当时,记者曾就此事前往横泾街道拆迁办了解详情,拆迁办相关工作人员承认修缮跟翻建不是一个概念,相关审批表也是不同的,并表示李女士危房坍塌的情况可以领取《市镇居民建房审批表》。
之后,李女士从横泾街道拆迁办拿到了《市镇居民建房审批表》,并经过2个月的奔波,通过了危房部门的鉴定和多个部门的审核、盖章。记者看到该审批表上写明的“翻、新建房具体标准”为:1、翻、新建房3间,外包10米×7.5米;2、房屋层次1层,建筑面积75㎡;3、房屋高度:基础至檐口3.5米或以____邻为准;4、占地面积75㎡。并附有镇国土管理所、镇村建所、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盖章。
李女士称,她于2013年9月6日办完了所有手续,上级部门也都审批通过了,她原本以为马上就可以进行翻建新房了,但横泾街道拆迁办却将她的审批表私扣了下来。要求其再签署一份房屋修缮协议,以修缮方式建房,不许内架楼板,否则不下发审批表,不能翻建。后经协调,横泾街道拆迁办答应李女士家可以架楼板,但要求如下:1、可以内部架楼板,但高度只能2.5米;2、西房间不准装卷帘门。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上级部门的审批表都已经允许我以3.5米的高度建房,而拆迁办却要求我再签订修缮协议,这是没有道理的!其他人家翻建的房屋都架了楼板,为什么我家就不行?”
从去年9月6日至今(2014年9月23日),横泾街道拆迁办私扣李女士翻建审批表已经一年有余。一年来,李女士四处奔走求助,甚至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写信反映情况,但她如今摇摇欲坠的危房依然翻建无门。李女士气愤地说:“我们小老百姓想要办点事怎么就这么难呢?翻建个危房奔波了一年多都没法动工,我真的是已经身心俱疲了!横泾这么多违建都没人管,我家规规矩矩地申请、审批翻建危房却阻碍重重……”
随后,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再次前往横泾街道了解李女士危房翻建审批表被扣押的情况,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徐海林表示,不下发审批表主要还是不允许架楼板的问题。至于事件如何进一步解决,徐海林称不是太了解,要找相关领导先了解情况后才能给予相应答复。
为此,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将作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