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男子管有虚假廉政公署授权证,早前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王骁,二十四岁,财务分析师,承认一项管有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5(2)条。
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二(十月二十一日)判刑。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时接获警方转介案件,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以工作签证来港,在一间金融公司出任财务分析师。
被告于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乘坐的士从中环往天后,途中遗下一个卡片套在的士后座。的士司机其后将卡片套转交警方处理。
警方检视后发现该卡片套载有一张塑胶卡,其正面印有「廉政公署执行处授权证」、「姓名:王骁」和「职位:高级调查专员」。该塑胶卡并载有一张被告的照片和一个廉署的标志。
有关卡片套其后交由廉署鉴定,而该张看来是廉署授权证的塑胶卡事实上属于虚假文书。
案情透露,廉署并无姓名为「王骁」的廉署人员,亦从未向该「王骁」发出授权证。
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时,承认一直管有该伪造的廉署授权证,并每日携带该伪造廉署授权证,直至意外地把卡片套遗留在的士上。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连普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志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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