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人民论谈 >> 本网酷评

法律是人民权利的终身“保护神”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  作者:王文澜   2014-11-04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概言之,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照在宪法统领下的法律执政兴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到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现在开始,我们国家正式步入了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新时代。


    法律可以说是人民一生的保护神。人还在母亲腹中就在受法律的保护,比如有关保护妇女和孕妇的法律条文;胎儿出生之后,又有妇婴保护法;童年和青年,法律又赋予受教育的权利;之后,又有婚姻法、劳动法、遗产继承法、赡养法、尊敬和关爱老人等法律。可以说,人从生到死都能享受到法律的全程保护,使你的各种权利和权益不受侵犯。
  有人说,法律森严,法律可怕。把法律比作带电的高压线,如若触及,就会有伤亡之虞。我认为,这话虽有些道理,但却只说对了一半。为什么呢?高压线固然可怕,但你如果不去随便触碰它,便能安然无事。再说,你若能晓其脾气,顺其规则,正确使用,它还能转化成光热或动力,为人们提供照明或者驱动机械,进行工农业生产,为人们创造财富。同理,法律也是一样,你如果懂得法律,又能正确运用,它便可以帮你排忧解难,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反过来,倘若你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以至你的行为与法律相悖相违,那你自然就会受到法律的拷问甚至制裁。这并不是法律本身可怕,而是你的行为有问题,咎由自取。


    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更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应该致力于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它是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利剑,是捍卫国家保护人民的典章。人民受惠于法律,人民就理所当然应该对法律常存敬畏之心,常施遵守之行,做到全民守法。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威信与尊严,使法律更多地为治党兴国输入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理论和法制支撑。


  一名副司长为何能“钓”来2亿现..      “五型”干部是群众期盼的“好干..
相关评论:
我要发表留言:
  • 昵称:

  • 文字最大长度: 300.
    发表留言注意事项
    1.在您发表评论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冤案是如何“泡制”的
    ·  连云港千名民办教师给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  河北高阳:建设“大跃进” 拆迁“诛九族”
    ·  河南新乡:“中国公路”匝道违法查车起风波
    ·  律政先锋刘光凯:捍卫正义,法治兴国
    ·  徐静
    ·  指控刑讯逼供:张玉荣为夫伸冤掀起网络狂潮
    ·  狗狗寂寞了
    ·  张星水
    ·  寻官更应报官
    ·  美国出兵海地
    ·  四川三台:非正式编制拷问国务院政策遭遇“歪嘴和尚”
    ·  南京:大水漫城 男子当街玩帆板(图)
    ·  内地首度公开日军轰炸延安图像(图)
    ·  四川宜宾景区妇女雕像遭男子搂抱摸胸(图)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  有图有真相,看谁能谁敢一手遮天,世上没有法外之地,希望宿迁不要装聋作哑
    ·  在此发表评论:情况属实,谁能谁敢一手遮天,宿迁绝不是法外之地
    ·  在此发表评论必须严惩偷工减料、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昧良心的施工方老板,应当得到法律..
    ·  真事,恶势力太猖狂
    ·  
    ·  这帮人不知干了多少这样的烂工程,下次不敢上高速了,上高速也不敢通过隧道了,通过隧..
    ·  在此发表评论那个房子下边水池里的鱼好多,钓起来好多,没敢吃
    ·  在此发表评信阳市领导不不作为
    ·  第三:“复函”解释亿阳目前正处于基建阶段,建设厂房及安装设备需平整场地和剥离部分..
    ·  作为一个祖辈生活在辉县的常村镇人对“核查函的复函”回复内容感觉滑稽可笑且无奈至极..
    ·  国家才成立了11个打黑除恶督察组,辉县和亿阳公司敢不敢让督察组来查查??如果有问..
    ·  怎么没人为辉县政府说话?是真的不?辉县政府应该出来辩解的呀!
    ·  唉! 官官相护,民不聊生, 民是斗不过官的。
    豁免条款--版权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今日华夏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人民中国网.中国
    人民中国传媒集团  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联合主办
    人民中国传媒注册登记证(2004)第888800号
    商业登记证号:(2004)34373914-000号
    互联网新闻资质证书(2015)第34373914-008号
    地址: 香港灣仔駱克道315-321號駱基中心23樓C室; FLAT C,23/F,LUCKY PLAZA,315-321 LOCKHART ROAD,WANCHAI,HONG KONG
    电话:00852-31712350,6750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