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草根新闻网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郭堡村村民的实名举报信,举报该村前任村书记冯文国在担任村书记之时利用职务,非法侵占大量国有和集体财产,至今仍未受到调查处理;私藏枪支、寻衅滋事虽然服刑三个月,但是被放回后,利用给村民办理贷款之机捞取大量好处费等。他们说:冯虽然早已不担任村书记了,但是其犯下的罪行至今没有被追究,显然是上面有人在袒护、包庇,要求媒体进行披露,要求纪委、监察等部门认真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封举报信的主要内容:
我们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沈家镇郭堡村村民,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向各位领导举报、揭发本村前任党支部书记冯文国(以下简称冯)犯下的违法、违纪、滥用职权、职务侵占、贪污等丑陋罪行如下,望有关领导查处并为民做主。
一、滥用职权变卖公产以权谋私
2008年,冯以村支书的职务之便,将本村原郭堡小学私自出租给外地人蒋志军,用于开设油厂和酒厂之用,同年10月份,冯又私自做主将该学校以14万低价卖给姓蒋的名下,所得卖房款不知去向。此事未经村民及村民理事会同意,本学校共有砖混结构校舍26间及大量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冯的行为是一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如所得卖房款帐面经查实去向不明确的话,其贪污的罪名也无法抵赖,如此诺大的校舍被非法变卖,价格只是区区的14万元,冯明显从中捞取了大量的好处,至于获取的黑心钱,其幕后真相有待查实。
二、私毁林地 变林为耕 私自变卖 获取私利
2008年,冯未经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村里林地私自毁坏变为耕地,出租给腰堡镇陈排村丁某耕种两年,有40至50亩,又于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转租给沈家镇大罗村刘某耕种,2013年至2014年又转包,共获取私利20万余元,这种以职权之便将国有或集体资产私自变卖获取非法所得的行为也属于变相贪污的范畴,明显冯是在以一己之利,变卖公产。
三、持枪滋事被开除党籍却继续留用
2012年8月25日,冯在担任村支书期问,非法持枪到沈家镇大罗村村委会行凶,后经公安机关抓捕,做出判刑处理,三个月后不知什么原因又被释放回家,此后冯气焰越发嚣张,在群众中反映强烈,影响极坏。他释放半年后,镇党委才公布其被开除党籍,依旧留用为村信贷员,继续坑害乡里,法律何在,天理难容,此等罪行岂是服刑三个月所能了结的事?
四、侵占公产 据为己有 恣意敛财 鱼肉乡民
2012年村委会因没有办公地点,上级将城乡帮扶拨款给郭堡村用作建办公房款,冯利用职权之便,偷粱换柱,将自家140平方米的牛舍改成住宅,一半由其儿子、儿媳居住,另一半用作村委会办公室之用,所谓的帮扶款被冯据为己有。2013年他又将此房以18万的价格卖与同村村民韩执坤名下作为民用住宅,所得钱款全部私吞,此款至今没有入帐,试问这些钱难道不是莫名的成了冯兜里的赃款吗?
五、非法卖地捞取好处 占用耕地私建滥建
2013年,冯伙同现任郭堡村书记高占平,将村里的3600亩水田机动地(此地为村民开荒地)以每亩30元的价格收取村民承包费,直接收到2027年,所得不合理承包费共110万元之多,此款村里帐目不公开,领导班子隐瞒事实,希望有关部门查
实,以追究冯文国及现任村支书高占平的责任。
冯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以职权之便,于2010年占用村集体土地私建厂房两栋,以养殖为名办理的三项用地,实际是一种欺骗政府的行为,此事村里人人皆知,2014年冯又在此房南侧盖了一栋300平方米的房子,至今没做任何用途,两次建房及庭院共占地6000平方米,所占地既不是荒地,也不是废弃地,纯属耕地。
六、以帮人贷款之名骗取钱财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冯被开除党籍后,仍然担任村信贷员的职务,为了非法牟取暴利,村民在哈尔滨银行及信用社每贷款壹万元,冯便明目张胆收取村民好处费200元,条件是先交钱后放贷,村民迫于急需用钱,无奈而为之。从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冯共收取好处钱约80万,此事调查村民,老百姓定出面证实,绝无虚构,若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我们定全力协助。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均有据可查。冯文国虽然早已不担任村书记了,但是其犯下的贪污、非法侵占国有、集体财产和私藏枪支、寻衅滋事等刑事罪至今没有被追究。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和纪委、监察等部门明察秋毫,绝不姑息,及时将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其上面保护伞的责任,最终还本村2000余朴实百姓一片晴朗的天空!
这封举报信的落款署名是哈尔滨市呼兰区沈家镇郭堡村村民钟明志、姚希志、王志平 、谭继昌、霍连生、薛东升。在见到记者时,他们还说: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冯文国之所以至今还能够安然无恙,与镇书记宫吉仁有很大的关系。他们两人多年以来关系十分密切,我们邻村大罗村违法毁坏的大片耕地恢复耕种后,宫书记居然与冯一起承包!本来应该还给大罗村村民耕种的土地,他们居然承包到手中从中牟利!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宫书记与冯文国究竟有着怎么样的利益关系?!
记者前往核实遭遇太极
接到郭堡村村民的举报信后,记者千里迢迢前往哈尔滨呼兰区,试图对该举报信的内容进行核实。12月22日上午,在沈家镇政府楼内,记者看到上班时间里,镇政府上班的人却很少。记者试图找镇委书记宫吉仁核实一下,但他的办公室里却没人,记者只好在镇政府办公室里苦苦等待,等了很久,办公室里终于来了一位女性工作人员,问及宫书记的去向时,该女回答其在区里开会。记者又等了一会,该女称刘镇长回来了,有事可以找刘镇长问问。可是记者见到刘镇长后,刘镇长很客气的说:“你们属于媒体记者,要采访,需要到区委宣传部联系一下,我们这里有规定,记者采访必须通过宣传部。”记者再三强调:只是过来核实一下情况,给个答复就可以了,但是刘镇长还是让记者去找宣传部。
出了镇政府大门,记者直接来到镇信用社,信用社一位姓宋的主任当听说记者是来核实郭堡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后说:冯文国不是我们的信贷员,但是他以前当过村书记,在村里人缘比较好,我们到村里去时也经常到他那里落脚,我们到下面办事也得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位主任证实,冯确实帮助村民们跑过贷款,我们信用社每年贷给郭堡村的钱能有五六百万,至于他是否从中捞取过什么好处,我们并不掌握,因为都是一对一的,我们不可能知道。
从沈家镇回到呼兰区,已经接近中午,记者又来到区委办公大楼,想找区委宣传部联系一下,正好遇到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的新闻科石科长,记者说明来意后,将《关于沈家镇郭堡村村民反映前任书记冯文国问题的调查核实函》交给石科长,石科长看后告诉记者:“这封举报信先放到我这里吧,我让他们回复一下。”值得注意的是:记者送达《核实函》的日期是2014年12月22日,并注明如果在2014年12月27日之前,没有得到回复的话,我们将视为沈家镇政府和呼兰区有关部门默认举报信的内容并予以刊发,但是直到元旦过后的2015年1月5日,本站既没有接到呼兰区和沈家镇方面的任何回复电话,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邮件。而举报的一位村民则打来电话称:12月22日,记者来到呼兰区的当天下午,沈家镇政府一位镇长曾经找他谈话,要求他不要瞎折腾了,连镇委宫书记都给牵连上了。(记者易良 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