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衍生权证(俗称「窝轮」)流通量提供者前交易员,策划以诈骗手法进行「窝轮」买卖勾当,藉此产生非法收益共约一亿五千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30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经重审后被判入狱四年半。 吴镇涛,四十七岁,早前被裁定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姚勋智在判刑时表示,案件涉及多间证券行及多个人头户口,显示吴所策划的勾结规模庞大,犯案手法精密复杂。 控方向法庭申请法令,以充公吴被冻结的资产。法官将于本年四月二十二日处理有关申请。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Calyon Financial Products (Guernsey)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orporation、Standard Bank PLC及Dresdner Bank AG于案发时同为在本港的「窝轮」发行商。 上述四间「窝轮」发行商分别委任CLSA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标准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大福证券有限公司为流通量提供者。 吴于二○○五年底招揽若干人士参与勾当,在设于内地的基地推高该四间发行商所发行「窝轮」的交投量。 案情透露,吴与其他人士于二○○五年九月至二○○八年五月期间,串谋诈骗上述流通量提供者,以及那些被诱使买卖有关「窝轮」的公司、商号及人士。 吴不诚实地致使该四间发行商在本港的员工,向与吴有关连的人士开出优惠价格,并制造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交投活跃表像。 他们其后向该等员工提供秘密收益,作为参与有关虚假「窝轮」交易的报酬。该勾当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共约一亿五千万元。 吴于二○一○年四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四项涉及「窝轮」买卖的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吴其后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上诉法庭于二○一三年十一月撤销其定罪并命令就其四项串谋诈骗罪名进行重审。 控方30日由高级检控官卢淑玲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姚咏慧协助。 编辑/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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