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反腐大潮掀起之后,中央巡视组在各地巡视中发现,很多党政领导干部插手国土、矿产、房地产等市场经济活动,甚至有的为亲属谋不当利益。王岐山书记指出,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一经查实坚决惩处。然而就在如此环境下,山西大同县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竟然经营建筑材料公司,更让百姓憎恨的是拖欠农民工材料至今未还。
杨国海所长签字的欠条
近日,本刊接到朔州农民工石宏、王三反映,山西大同县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拖欠其材料款5万多元,他们多次向其催要但是最后都无果,石宏向记者透露,杨国海作为国家干部竟然是建筑材料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年关将近,石宏、王三无法回家过年。常年在外打工的他们就是期盼年底能要回拖欠的款项,但是往往事与愿违。王三称,2014年春,他和石宏向大同县方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供白灰12车248.47吨,但是多次向公司负责人催要,最后该公司负责人总是推诿,无奈之下进行举报。因为他们获知,大同方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是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为了掩人耳目杨国海让其弟弟管理,但是很多次签字上都是杨国海亲自签字。
就此记者向大同县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进行求证,杨所长称,确实是拖欠材料款5万多元,但是由于别人未能支付他钱,所以才导致自己拖欠王三和石宏。杨所长告诉记者:“年底肯定给他们支付这个钱,我也不愿意拖欠!”
早在2010年中纪委就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然而山西大同县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竟然私自经营建筑材料公司,明显是顶风而上,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精神更是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那么大同县杜庄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国海如此违法乱纪,当地纪委将如何查处呢?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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