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罗山一女教师意外得知一学生家长门路广,能帮上高中的女儿上军校后,先后多次向亲友借款,交给该学生家长,并让女儿放弃高考,带着女儿住骗子家中两年,等女儿上军校的消息。骗子则拿着骗来的钱用于购买彩票和挥霍。被骗88万元后,女教师留遗书自杀。2月7日,罗山县法院审结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丛刚有期徒刑14年5个月,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将涉案赃款983100元返还给被害人。 原标题:为让女儿上军校教师被骗88万自杀 被害人李雪(化名)是信阳市罗山县某小学的一名老师,李的丈夫邓某则是该县一中学老师,其女儿邓某珠当时上高中二年级,忙着冲刺高考。而被告人丛刚的儿子丛某则是李雪的学生,从2007年上小学一年级到五年级,李雪曾多次帮丛某补课,丛刚因此和李雪认识。 其间,丛某上小学三年级暑假时,曾到北京亲戚家去玩了十多天。丛刚说他姐的女儿在国务院工作,女婿在中央警卫团工作,可以通过这种关系帮李雪的女儿先当兵,后上军校。李雪认为,女孩上军校到部队后将来发展的空间大些。 2009年春节过后,丛刚以帮李雪的女儿报考国防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改年龄、给其全家办户口、建军籍、建档案等理由向李要钱。后来又以可帮李雪调动工作、提拔她到北京的中央部委任干部、搞地产开发等借口为由,前后从李手中骗了8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和个人挥霍。 李雪被骗的现金中,50余万元是向亲戚、同事、邻居、朋友、银行贷款借来的,因借贷人讨要,李雪无力偿还,于2014年2月21日下午外出接听电话后,在住处卫生间内自杀身亡。李雪在遗书中称:丛刚骗其现金880000元。 为防丈夫生疑她带着女儿住骗子家两年 据被害人的丈夫邓某透露:在丛刚的引诱下,其女儿为上军校,连2011年的高考都没参加。女儿、妻子也一直躲着不见他,其间和女儿一直是短信沟通,电话也打不通,女儿短信中发的都是她在北京搞军训两个月,然后到山东上军校等之类的信息。 2014年2月21日下午,发现妻子自杀后,邓某才知道妻子和女儿这两年,一直在被告人丛刚家居住。 邓某珠说,其父对上军校一直持怀疑态度。为防范邓某,母亲李雪带着她到丛刚家居住了两年多。平时每个星期,丛刚都教李雪把信息写好,内容都是在部队学习、生活很好,部队作息时间安排等。李雪写了之后,让邓某珠用手机发给邓某。 40多万元骗资买彩票中了3500元骗子被抓时仅剩75元钱 李雪自杀后,丛刚外逃,2014年5月8日,丛刚被抓捕归案。 丛刚供述,他根本没能力帮邓某珠上军校,他就是一普通职工,单位效益不好,每月工资约千元,妻子也因此和他离婚。为一夜暴富,他爱上了买彩票,欠了很多债。他最终以帮邓某珠上军校的事,以各种借口向李雪要钱。后来又以帮李调动工作,提拔她到北京的中央部委任大干部等为借口向其要钱。 据丛刚供述,骗的钱他多半买了彩票。其中,买排列三彩票10多万元,买刮刮卡彩票有二三十万元,买了40多万元的彩票,只中了3500元的奖。其余的钱都用于赌博吃喝了。丛刚骗走李雪现金88万元,其中李雪借、贷款58万元,积蓄30万元。 此外,丛刚还从另一被害人陈某手中骗得现金十几万元。截至案发,丛刚两个银行账户余额一个为74元,一个为1.61元。 2014年11月25日,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部门指控,被告人丛刚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丛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丛刚的诈骗行为致一被害人死亡,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5个月,处罚金50000元;责令其将涉案赃款983100元予以退赔,返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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