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上午,河南省内乡法院大门前响起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引来了赶年集的群众围观。原来,该县湍东镇北符营村黄龙小组的村民代表捧着一面印有“最美法官、秉公执法”的锦旗来到法院,要给该院湍东中心法庭庭长张敏祝送锦旗,以感谢张庭长秉公执法,解决了黄龙小组村民的难题。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01年4月15日,原告黄龙小组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原告54.5亩土地,期限15年,年租金每年每亩210元。2001年6月1日,某公司为了强化管理,提高生态园效益又与别某签订了《某公司“高效农业示范园”承包合同》,将该租赁土地承包给别某。在别某承包期间,2005年6月1日别某又与黄龙小组签订了《关于“租赁北符营村黄龙组土地种植杨树及采伐”补充合同书》。在租赁过程中,双方为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该院,要求解除与被告间的合同。由于案件牵扯到黄龙小组多数村民的利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殿奎高度重视,特指定经验丰富的中心法庭庭长张敏祝办理此案。
庭长张敏祝接到案件后,认为关系重大,必须要妥善慎重处理。为此,他主动多次来到黄龙组,找村民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其真心实意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的诚恳态度,深深地打动了与之交流的每一位村民。与此同时,张庭长不厌其烦上门与被告某公司和别某进行交流,并做了大量工作,最终也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张庭长见时机成熟,趁热打铁,决定调解结案,以达到原、被告双赢的目的。就这样在张庭长的耐心引导下,2015年1月16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也就有了开头送锦旗那一幕。
通过此事,庭长张敏祝深有感触地说:“办理案件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心系群众,情牵百姓,人民群众就一定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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