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7日至28日到河南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3月29日《新京报》) 党的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党的纪律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我国现有有效法律236部,如加上法规共有1109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共产党人首先是自然人,是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人。那就应和普通公民一样,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共产党人又不是普通人,它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它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思想政治素质应比普通公民高,工作业务能力应比普通公民强,应是社会主义建设、各项工作、学习的领路人。在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应该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而且严守纪律应在严守法律之前。 纪律是法律的基础。一个连纪律都不能遵守的人,你就别指望他能遵守法律。要想不违法,首先从严守纪律做起。公民是这样,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如此。因为守纪的人才会守法,不违纪就不会违法。 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熟知有哪些纪律,必须明确纪律的内涵,遵守、执行纪律必须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否严守纪律,是否严格执行纪律,有无违纪的监督,检查,部门领导、垂管领导应是第一责任人。重在平时,重在日常,重在预防,不要平常不闻不问,小错酿大错,最后让纪委来查处。 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纪委、监察部门的重点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的核心,是其他“三个全面”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管党治党的有力支撑。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纪委、监察部门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督查,首要任务是要本单位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不违纪。只有采取过细过密过实而有效的教育督查措施,才能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把干部的违纪行为控杀在萌芽状态。 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权力清单中。各个部门、各位领导有何职权,权力运行有哪些环节,有哪些纪律要求都“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网站邮箱,以便群众及时反映情况,举报违纪行为。 只有严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步入了常态,才会少违纪,甚至不违纪。不违纪就不会违法。我们不指望没有人违纪违法,然而通过我们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并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至少可以减少违纪违法。违纪违法的人越少,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就越有希望,实现两个百年中国梦就越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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