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化名)今年30多岁,阜阳临泉县杨桥镇人,原本在杭州一家五金公司任销售部经理,人生之路正得意,正当他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因一时冲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2年6月到杨桥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今,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临泉县城开了一家砂锅米线店,月收入1万多元。 法律意识淡薄 故意伤害获刑 陈铭(化名),初中毕业后就随村里的其他人去杭州打工,并很快在杭州一家五金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由于脑子反映灵活,为人踏实肯干,很受领导赏识。经过多年的奋斗,陈铭(化名)在该公司荣升销售部经理,当他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2年2月的一天, 陈铭与同事李硕(化名)等人在杭州市某茶餐厅商讨该公司一员工的死亡赔偿问题时发生口角。 陈铭遂拿起玻璃茶杯将李硕的右眼部砸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硕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经当地法院审理,陈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2012年6月5日到杨桥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悔过自新服刑 自强不息开店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他认真学习了法律法规,根据他自身实际制定矫正方案,并利用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机会开导他。通过教育,陈铭意识到自己当初行为的鲁莽,给被害人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决心好好改造。他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状况,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在一次谈话的时候,陈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在外闯荡这么多年,现在作为社区服刑人员,总感觉比别人矮半截,现在也没什么出路。”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说:“我们县是人口大县,有很多发展机会,可以自主创业致富。”陈铭后来表示自己想开一家特色餐馆,加盟杭州那边的连锁店,但是有很多困难。得知他的想法和困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其联系门面,并联合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又积极联系县农村商业银行为其争取到优惠贷款,,从而为其创业铺平了道路。 通过努力,陈铭的砂锅米线店在县城中心地带开业了。如今,他所经营的餐馆已经步入正轨,生意兴隆,月收入达1万元左右。 编辑/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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