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牟取土地开发巨额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2亿元!这真是“苍蝇的体格、老虎的胃口”。一个小小的村官,竟能贪污索贿上亿元,小官巨贪,危害之巨,触目惊心。 贪腐的数额和造成的危害与职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有直接关系但又不全等。通常情况下,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贪腐的可能性就越大,造成的危害往往也成正比。说它不全等、不尽然,关键有两点。一是由官的本质属性决定,他是清官还是贪官。前者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愿贪,不想贪,只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后者是欲壑难填,贪得无厌,见钱就收,见东西就要。二是官员手中的权力有无“垄断性”,掌控多少必备的、稀缺的资源,诸如水、电、气、油、土地、森林、矿产等,你非用不可,非求我不可,即使是最基层的小官,直接管控的工作人员,如缺乏监督就有大贪巨贪的可能。 小官之所以成长为巨贪,有着温润的土壤。一是基层群众,普通百姓不敢管。因为基层官员直接管理乡村社区政务、日常工作,具有“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统治理念”,对平头百姓有着生杀大权,他可以决定让你活得开不开心,活得幸不幸福,有的村干部是当地的“能人”、“强人”,“头人”,它可以通过上下左右的关系网、通过家族势力,甚至是黑恶势力,说一不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二是上级领导疏于管理。乡镇街道干部是村官、社区干部的“九十度领导”,可以直接管理他们,但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往往只听官说不听民言,偏听偏信,不了解真实情况;还有一些上一级干部和基层的干部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导致“肠梗阻”,县市级领导要抓大事,成天忙不过来过问最基层的事,往往依赖于“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机制,从理论上讲是不错的,关键在是不是一级认真抓了一级,是不是一级确实向上一级负了责,只要有一级出了问题,上一级又只听下级官员的汇报,不到群众中做广泛深入的调查,基层一线的土皇帝便可为所欲为了。三是法律法规没有一竿子插到底,鞭长莫及也没管。在我国法律中,村支书、村长还不是政府公务人员,有不少村官甚至还不是党员,党纪国法在向下延伸时往往到不了他们的头上。加之现在干部教育、管理往往重点抓的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顶多辐射到乡镇科级干部。对基层的村官缺乏监督,形成“真空地带”,于是玉皇搅得周天寒彻,龙王在下面闹得翻江倒海。 基层小官有如摩天大楼之基石,它的材质决定着大楼的寿命。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大楼基础必须是深深的、厚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绝不能用朽木头,或水泥标号不足量又不够的沙土。基层干部是我党的执政基础,和大楼基础同理。 实施强体固基工程至关重要。如果说党和政府是一棵大树,那么基层小官就是根须,要想根须不坏,就得铲除滋生根须腐败的土壤。我们要从干部的考察、教育、培养、选举选拔、监督、管理全方位下手,民主管理、集体讨论、科学决策、阳光村务政务,让每一个决策环节都晒在大庭广众间,突破“层级负责制”,上级领导要随时“微服私访”,体察民情,同时也考察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只有一竿子插到底,并坚持不懈,才有可能确保大树的根无病虫害,从而树干硕壮,枝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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