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三峡日报》刊登山梁的一篇文章:《治雾霾,莫当“谈匠”做干将》,深受启发。因此也诱发我再一次说一说关于“禁鞭”的冲动。
众所周知,宜昌市城区“禁鞭”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非常可喜可贺的成就。可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没有丝毫收敛,甚至势头越来越凶猛。
因为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加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都“不差钱”,在节假日、婚丧嫁娶、乔迁庆典的日子,人们都要潇潇洒洒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以此来展示喜庆、隆重、热烈的氛围,不仅主人自己要买,赴会的客人还要带;不仅数量要多,而且档次要高。张家的喜事放了多少鞭,李家绝对不能少,谁愿意被人瞧不起?一场宴会下来,一股股浓烟在空中飘荡,地上到处散落着残渣废弃物。
烟花爆竹的危害众所周知。我在电视上看到,夷陵区有龙泉镇、樟村坪镇的两个村自发“禁鞭”,通过“自治”实现自我约束。我看后心中的敬意油然而生。这就是当代农民的远见卓识,同时这也是把全面“禁鞭”向广大农村延伸的重要社会基础。因此,建议政府顺势而为,借鉴城区“禁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农村这个广阔地区的“禁鞭”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环境保护压力山大,政府和公民都不能懈怠。人人参与其中,凡是对环境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为,不为或者少为,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的“加法”和破坏环境的“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