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上,在郑州交警夜查飙车行动中,一女子驾驶红色法拉利跑车超速行驶。被警察拦下后,同车男子抢夺记者采访机,并撞击致其出血。经查,该男子未带行车证,且保险过期,面对处罚,男子叫嚣:家有十几辆豪车随便扣。(据6月13日腾讯视频) 违纪就得受罚。驾跑车超速、不带行车证、交强险过期,这已是多项违规,理应受罚。下车态度蛮横,抢夺记者采访机、与记者抓扯、推搡交警属于暴力抗法,这就更不应该了。接受调查和处罚就是接受教育。吸取教训,不再违规违纪,那就没事了。事情并不复杂,可同车男子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不守法,危害大了去了。超速行驶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十次肇事九次快。开跑车飙车跑在野外山间无人处,寻求刺激尚可理解,但那对自己也潜藏危险,也不可取。何况夜里驾跑车超速在市区飙车,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失控,就会车毁人亡,要么撞死行人,你得负刑事责任;要么撞死你自己,一命呜呼,那又何必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交警巡查、叫停、处罚,那是向你负责,那是对生命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对广大开车司机的最大爱护。只可惜同车男子不明白这一点,做出了不理性的举动,拘留冷静一下,接受处罚是必要的。 李克强总理说,有权不能任性。同理,有钱也不能任性。法律是保护全体国民利益,保证全体国民安全的。法律履行其职责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人人都得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不得违法、更不得破坏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人对它都得有一种敬畏感。它针对全体公民,他不只是保护某些人或某个人,有钱人要保护,缺钱的人更需要保护。反之,缺钱的贫民需要守法,有钱人更需要守法。不能说有钱人就可以不守法,甚至破坏法律不受惩处,周永康、徐才厚官够大、钱够多了吧?照样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分有钱无钱、钱多钱少,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故奉劝那些有钱人不要任性,金钱并非万能,只要你违法犯罪,你钱再多,该关则关,该杀照杀不误。这是社会主义法律性质所决定的。同车男叫嚣家有十几辆豪车随便扣,别发这种狠话,别说你没有,就是你有十几辆,几十辆,真要是不守交规压死人了,把人压伤压残了,你倾家荡产都赔不起,还得坐牢,又是何苦来呢。再说你有十几辆豪车,你还应该感谢这个时代,感谢党的好政策,给你发家致富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你发了大财,可以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嘛,像李嘉诚、邵逸夫、余彭年那样回馈社会,人们还会永远记得你。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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