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27日《人民日报》) 说起巡视,历史悠久。在远古便有君王的巡视,由专门机构负责巡视的制度,则萌芽于战国,成型于秦汉。有帝王的巡视,更多的是钦差大臣的明察暗访。 改革开放以后,我党1996年1月建立了巡视制度。2003年8月中纪委、中组部正式设立5个巡视组,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正式运作阶段。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标志着巡视工作已正式确定为党内法规。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这次是试行6年后的第一次修订。 修订的目的在于更加全面、更加深化、更加明确、更加规范。修订稿充分吸收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注重解决巡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它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定位,紧紧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深化了巡视监督的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也更加明确、更加规范了。这对于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是“规矩立起来”的必要补充和完善。要说党内的规矩已经不少了,从革命战争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一次又一次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内容丰富、全面的党纪政纪条规,客观地说,党内的政治规矩已经立起来了。然而,光有规矩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执行。这些纪律、这些规矩执行得怎样,这就需要巡视,巡视工作也得讲规矩,巡视的规矩2009年就立起来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订无疑是对规矩的补充和完善。 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是“执行严起来”的再次公开宣示。党的纪律遵守得怎样,党内政治规矩执行得如何,有各级纪委监察,又有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监督、舆论监督,按理说不应有违规违纪、贪污腐败的产生,为何还查出那么多违规违纪的干部,还查出那么多腐败分子,这只能说监督不够,执纪不严。试想上级疏于监督,同级碍于情面不便监督、下级受制于人不敢监督,群众不知内情无从监督,违纪贪腐事件未浮出水面,舆论无法监督,加之官官相护,地方保护主义,监督往往就成了摆设的花瓶,好看不管用。中央派出巡视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形成震慑,全国一盘棋,做到各行各业全覆盖。从中央到地方,从央企到高校科研院所,从国家机关到军队将帅,一大群“大老虎”、“小苍蝇”纷纷落马、落网,这充分说明,只要监督有力,执行严厉,不留情面、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就没有治不好的党风,就没有管不好的政风、就没有带不好的民风。 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再次表达了利剑砍下去的坚强决心。西方敌对势力攻击我国是一党专政,国内有部分缺乏历史经验的人也认为一党执政不可能有真正的监督,也想试图搞轮流坐庄。西方欧美各国不就是多党轮流坐庄吗,他们就没有腐败?只要不戴政治变色眼镜的人也不难得出正确结论。暂且不说我国国情决定了不能盲目照搬西方所谓的多党制,就说一党执政多党合作的中国怎样对待监督,中国共产党怎样处置腐败,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以来取得何等丰硕成果,中国共产党敢不敢割去自己身上的毒瘤,敢不敢向腐败劈下利剑,应该不难得出结论。其实,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天起,就深知严格执行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它对变节投降、违法乱纪、贪污腐败分子从来就没有手软过。早在中央苏区的谢步升、左祥云,抗战时期的黄克功,建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等哪个不是政府高官,哪个没有赫赫战功,不管你功劳有多大,位有多高,权有多重,只要违法犯罪了,就决不姑息,依法论处,照样枪决。远的不说,仅去年一年就查出周永康等28名省部级及其以上的高官,人称“大老虎”都纷纷落马,更何况依法依规处理的14062名收受贿赂的干部。他们知道仅有中央巡视组是远远不够的,在各省市县层层建立巡视制度,并严肃认真地开展巡视工作,“一竿子插到底”,纵向到底,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全覆盖,横向到边。他们不是走马观花,一走了事,而是严格按照《条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只要发现问题,查到腐败分子,就抡起“尚方宝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他们也不是查出问题,查出腐败分子就一了百了,为了防止反弹或是没有清除干净,冷不丁地又给你杀个“回马枪”,来一次“回头看”,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四个全面”之一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其中有两个关键词,“全面”那就绝不是片面、局部、部分,“从严”那就绝不是喊喊口号、走走过场、做做样子,而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扬眉剑出鞘,利剑砍下去。 只要立了规矩,我们就从全、从严、从实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发扬“愚公精神”,天天“挖山不止”,何愁“太行王屋二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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