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收得下、管得住、矫正好”为工作目标,不断探索创新工作管理模式,积极向其他先进工作单位交流学习,同时,加强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着里打造具有阜阳特色的监管模式。 一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管理制度。针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行踪掌握难、实时监管难等问题。自2012年起,市司法局加大对科技监管的投入,筛选了一部分特殊、刑期较长的重点社区矫正人员,为他们配备GPS定位手机,时时跟踪掌控其动态,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多项定位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目前,我市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中,有1434人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二是强化管控手段,严防脱管、漏管。我市积极构建监管、教育、培训、帮扶“四位一体”新机制,并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监管措施,加强法制教育和劳动改造,积极为需要帮扶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落实低保、提供技能培训或推荐就业;同时,构建“五级”管理网络,实现每名社区矫正人员有亲属、村(社区)干部、邻居、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派出所片区民警等五级包保责任人,实现全方位、立体式无缝监管,严防脱管漏管。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心理矫治(咨询)介入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的必要手段,为了深挖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犯罪动机并适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其因心理问题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市司法局经过不断探索,建立了心理矫治(咨询)室,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咨询)室8个,定期为未成年、重点(特殊)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心理矫治(咨询)室成立以来,共开展心理矫治3520次,为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许多心理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是加强和规范学习教育、劳动教育中心建设,不断探索和建设新型综合性社区矫正中心。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执法质量,全市探索并建立了集“监管、教育、培训、帮扶”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矫正中心。目前,我市建立就业基地75个,社区服务基地200个,管理教育服务中心6个,今年以来提供技能培训570人次,指导就业688人次,充分发挥了公益劳动与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惩戒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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